法治是人類社會進入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運行。對于現代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是真正的法治。下面是小編帶來的有關法治愛國觀摩學習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已成為當前十分熱門的話題,作為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知法守法是遠遠不夠的,更要做到的是依法執法,因此,單位組織了法律學家給我們講法治課,下面談下我的法治教育心得體會。
當前社會形勢下,不管是一個普通公民,還是一個國家公務人員,知法學法是必須應該做的,中國古來就講究人治,法治的觀念雖然提了很長時間,但是卻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訴諸法律來解決,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憐的人因為不懂法而給自己的人生帶來了不可逆轉的悲劇。所以,我們一定要學法,當然并不用像律師一樣精通各種法律條文,而是一些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我們需要熟知,并且培養一種法律意識,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徑。
作為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知法學法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我們是國家推行依法治國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層執法人員,在熟知各項法律條文的同時,還要學會文明執法,依法執法,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們看到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報道城管與小販之間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級到人身攻擊,這就與執法隊伍的普遍素質是有關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進行執法,有的胡亂執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沖突。所以,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熟知法律,還要嚴格按照法律執行,才是重中之重,這是我的教育心得體會。
總之,依法治國的推進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們期待一個法治時代的到來!
今年三月中旬,我們學校小學部老師在校長的帶領下,到西寧市湟中縣上新莊小學進行為期三天的新課改教研觀摩研活動。這次活動的主題是“讓更多的學生樹立自信心”。通過觀摩學習活動,我對于新課改的理念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和體會,使我們認識到:新課改不僅是教育發展的需要,也是時代發展的需要。新課改的根本目的,是促進教育發展,使教育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這次教研活動很有特色,很成功,對我的觸動和啟發很大。下面,就這次教研活動談幾點個人的心得體會:
一、在對待師生關系上,強調以尊重、贊賞學生為主。
時代發展到今天,師生關系應該是新型的平等的關系——首先是人格和尊嚴的平等關系。但是在傳統模式的教學實際中,老師往往忽視了這一點。這有時候會嚴重挫傷學生的心靈。在這次觀摩中,我們發現,尊重學生人格,積極欣賞學生的閃光點,會強烈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創造性,會收到意想不到的積極的效果。因為學生才是最終決定學習成績能否提高的決定因素,所以我們在以后的教學過程中,一定要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尊嚴,積極肯定他們的有效價值——尤其是要尊重這樣的學生,如:學習成績不良的學生,有過錯的學生,有缺點或者缺陷的學生,智力發展不好的學生,心里孤獨的學生,與自己意見不同的學生,等等。面對這樣的學生,一定要注意他們的人格,絕不能傷害他們的自尊心。要做到不體罰、不辱罵、不訓斥學生,要學會欣賞每一個學生,哪怕是再微小的成績,也是進步。要學會贊賞他們的興趣、愛好、專長,讓學生獲得成就感。學生是學習的內因,只有首先調動起他們的學習積極性,才能為取得好成績打下物質基礎。
二、在對待教學關系上,強調幫助、引導的新型模式和理念。
在新課改體制下,教師的角色,應該是教學的主導者,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一言堂。在新課改形式下,老師要起到始終幫助、引導學生的作用,而不是滿堂灌。教師要幫助學生尋找、搜集和利用有效的學習資源(比如幫助學生搜集“年歷卡”等),幫助學生設計恰當的學習活動模式,和形成有效的學習方法(比如開始數字教學活動時,老師讓學生學習唱“生日歌”;讓學生說出自己父母的生日等,使學生體會到數學與現實生活的密切聯系,從而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和對于數學的興趣。在活動過程中,老師又教會了學生口訣記憶法和左拳記憶法等等),幫助學生營造和維持學習過程中的積極的心理氛圍,幫助學生發現自己的潛能,從而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
三、在對待自我上,強調積極反思精神。
通過活動和學習,我體會到,教學反思是教師專業發展和自我成長的核心因素和必然階段。反思分為教學前、教學中和教學后三個階段。在教學前反思,就可以使教學成為一種自覺的實踐;在教學中反思,也就是及時自動在行動過程中反思,使教學高質高效;在教學后反思,就可以有批判性地在行動結束以后進行反思,可以使以后的教學條理化。
總而言之,這次學習和活動,使我收獲很大。我以后也要在自己的教學實踐和活動過程中,積極嘗試新課改教學方法,不斷開展創新教學,大膽進行教學改革,使自己的教學水平不斷提高,教學成績不斷提高,為我們學校的教育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目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都發生了較大的變革,出現了江澤民同志所概括的經濟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樣化、社會生活多樣化、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就業多樣化等“四個多樣化”特點,這是我國社會生活眾多變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趨勢,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多樣化”為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也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包括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了豐富的內涵,同時也提出了挑戰。特別是在社會生活方式的多樣化情形下,一些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的腐朽生活方式會乘機傳播,社會風氣遭到污染,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難度會增加,黨風廉政建設正面宣傳教育其滲透力、輻射力會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監督難以到位,責任追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這些問題同樣也會在人民法院的黨風廉政建設中有所體現。因此,如何有效地應對“多樣化”對人民法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帶來的挑戰,是人民法院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我將結合我院近幾年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情況,擬從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五個問題以及當前的幾點對策和思考等內容來談一下如何加強和改進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拋磚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領導和同志們的幫助。
近幾年來,法院機關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按照黨的五屆六中全會《決定》,以黨風廉政建設為龍頭,不斷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全面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紀初法院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格局。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上看已基本實現了由紀檢部門“單打一”到縱橫聯動演“大合唱”的轉變;從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實現了從重治標到重治本的轉變;從工作目標上看,已逐步實現了防腐拒腐到大興勤廉之風的轉變。但在肯定法官隊伍主流的同時,我們也該看到,法官隊伍中個別法官違紀、違法事件仍時有發生,從而對法院隊伍的整體形象、對法官的社會公信度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從我院情況來看,近5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受到查處。這些問題的出現,暴露出法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薄弱環節,經調查分析,表現為五個方面的不夠到位: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
有的中層領導偏面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事,因此,在具體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軟”和“嚴下不嚴上,嚴小不嚴大”的不正常現象。少數黨員干部認為,我們既無人事權又無財權,更無決策權,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頭頭的事、領導層的事,與我們無關。還有的則存在“業務建設上去了,黨風廉政建設自然會好的”偏面認識,沒有認識到高質量地完成審判任務必須靠高素質的法官隊伍,而建設高素質的法官隊伍又離不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這一辯證關系。正因為少數同志對黨風廉政建設認識不夠到位,以致出現該管的不管,該嚴的不嚴的現象。
(二)宣傳教育不夠到位。
在黨風廉政教育中,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在絕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黨風廉政教育的重大意義。但也有極少數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認識:一是“教育無用論”,他們認為黨風廉政教育年年抓、經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較大,但社會上不廉政的現象還是層出不窮,因此感到教育沒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過時論”,少數人感到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經濟部門只要把經濟搞上去,我們法院只要把業務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現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沒有新意,跟不上形勢,認為教育已經過時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數同志認為抓一、二項教育,就可以把黨風扭轉過來,忽視了黨風廉政教育具有長期性、艱巨性的客觀事實,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認識方面的誤差,產生廉政教育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落實起來不要的錯誤想法。
(三)責任分解不夠到位。
按照上級的要求,每年都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有些部門還簽到每一位同志,但從責任制的內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沒有根據不同的崗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對象、不同的特點來設置不同的內容,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對中層干部去作“不準違反規定配備小汽車,不準用公-款裝修、購買住房”等規定,是完全多余的,毫無意義的,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力,沒有犯這個錯誤的可能性,由于聯系實際不夠到位,因此,所簽的責任狀內容就比較含糊、籠統,其結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監督落實不夠到位。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上至中央下至基層黨組,對加強和搞好黨風廉政建設都制訂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規定,而且隨著形勢的發展也不斷出臺許多新的規定和政策。我們法院也不例外,這些政策規定的出臺,都是維護和加強黨的領導地位,密切黨群關系,維護-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舉措。但從調查中發現,個別中層干部對有關黨風廉政規定僅限于上面怎么講,我也怎么講,制訂制度成為一種形式,檢查落實、執行監督則基本不到位,甚至對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往往以事務繁忙、不熟悉紀檢監察業務為由,把工作和責任推到監察部門身上,這種“兩張皮”的現象,必然導致責任制的落實成為一句空話。
(五)責任追究不夠到位。
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是端正黨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法官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但從以往情況看至少存在三種值得注意的問題,一種是對紀檢監察干部查辦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個別中層干部認為來實的、動真的查辦案件會影響政績,思想上有后顧之憂,因而對紀檢干部采勸你不來問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極態度,甚至有抵觸情緒;另一種是責任部門對查辦案件處于應付狀態,抱著民不告、官不究的態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過問了會影響大局;再一種是對已構成違紀違法的案件,在處理過程中,說情的多,要求降低處分檔次,存在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不痛不癢的現象,這些局面如不徹底扭轉,黨風廉政建設就無法落到實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全會公報的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極強的現實意義。
突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依據憲法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背離了根本。因權利而有法治,為保障權利而實行法治。人民的權利權益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出發點,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著力點。憲法確立的公民各項基本權利,是各個部門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的源泉。保障民權,首先應當從憲法中尋找依據。部門法規定的公民的各種權利,都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展開。貫徹落實憲法,就要求全面落實部門法所規定的各項保護公民權利的規則和制度,完善權利保障的體系和機制。同時,法律中如果存在對公民基本權利保障不足或者不當限制的情況,必須依據憲法予以糾正。行政機關在行使公權力的過程中,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有嚴格依據憲法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才能夠讓憲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強調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依法執政。確保黨依憲治國執政,這是實行依法治國的關鍵。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前提是堅持“憲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通過憲法法律來治國理政,以確保國家政權運行的制度化、規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最近中央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的清理,檢驗的就是我們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是否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的問題,凡與憲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廢止,以保證黨規與憲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黨規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國憲法原則的體現,是依法執政和依憲執政的要求。只有讓黨規既符合黨章又符合憲法法律,才能保證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我國是一個堅持領導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是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民主協商制度;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為執政黨的執政行為,既要按照黨章、黨規辦事,更要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這就體現了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
明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健全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制度。這是四中全會的亮點。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權利,但以前都是沒有激活的。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這是對憲法監督機構提出的一項非常重要而具有現實意義的要求,側重點就在于規范建構對具體法律、法規具有監控和審查意義的憲法解釋程序機制,使憲法具體條文及其整體精神能夠貫穿進憲法以下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根本上保障憲法有效實施和法律、法規合憲,保障行政、司法行為符合憲法。只有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機構真正擔負起捍衛憲法的神圣職責和義務,才能為憲法全面有效實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結合憲法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解釋權和憲法監督權的規定,建構出具有明確法律地位、運行程序、管轄規則和行為效力的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的具體機構及其制度安排,以實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此項職權的具體化、機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范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征,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