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近日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在全國發行。下面是由小編帶來的有關 《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5篇,以方便大家借鑒學習。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出版發行。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時代呼喚新作為,新征程要有新擔當。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應當在“知、守、用、護”中自覺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全面建設法治中國添磚加瓦。
公民要知法,知曉法律基本內涵和條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做到知法,就要心中有法、腦中有法,在思想和行為上都要加點“法料”。要首先搞清楚、搞明白我國的法律法規有哪些,特別是憲法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勞動法等密切關系生產生活實際的法律法規。要自覺抓住學習機會,廣泛攝取法律知識“營養”,多用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武裝頭腦,多將法律法規條例與生產生活實際緊密聯系起來,培育法治思維,在行動中自覺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真正成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公民要守法,恪守法律基本規定和準則,做法律上的“老實人”。法律是公民的行為底線、行動準則,是限制違法行為、杜絕社會不良現象的“警示紅線”,是維護和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有了“法”,就有了“邊界”。自覺守法,才能不偏離軌跡、不偏離人生的“航向”。作為公民,必須增強法律“紅線”意識,長鳴法治“警鐘”,緊繃守法之弦,恪守各項法律的基本規定和準則,牢牢守住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線,自覺知法守法,堅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做法律上的“老實人”。
公民要用法,善用法律賦予的權利義務,做法律上的“踐行者”。法律賦予公民廣泛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要把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當成維護利益的“法寶”,習慣地、經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特別是在解決棘手的法律權益問題時,要主動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行使好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匡正社會不良風氣;要把法律規定的基本義務當成實現自我人生價值、服務和奉獻社會的“擔子”,挑起擔子、履職盡責,堅決地、自覺地、主動地承擔應盡責任,履行好法律規定的基本義務,為建設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貢獻一份力量。
公民要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做法律上的“支持者”。貫徹執行好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動形成更高水平的法治社會,提高社會法治治理能力,需要全體公民的共同參與。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離不開每個公民的支持和維護。作為公民,要增強社會責任感,煉就法治慧眼,善于、敢于、勇于發現和制止社會違法行為,做法律知識的傳播者,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和行為自覺;做法治氛圍的捍衛者,積極參與到培育積極向上良好社會風氣的行動中,傳遞社會正能量;做全面依法治國的執行者,以實際行動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為提高全面依法治國水平建設法治中國助力。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出版發行。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刻理解新時代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把握其根本要求,明確其著力點和創新處,才能更好地開展現代法治國家建設實踐,為順利有序推進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項事業提供法治保障,實現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被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系列開創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提出,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邁進新時代、開啟新征程、譜寫新篇章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和科學行動指南。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5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司法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個時期,司法改革碩果累累。我國不斷提高人權司法保障水平,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對人身、財產的安全感。事實證明,只有法治才能平等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說。
全面依法治國,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3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只有發揮好法治的經濟發展助推器、社會運行調節器作用,才能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如期實現。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就是要完善加強產權保護、維護契約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制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節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拓展法治在保障民權、化解民憂、改善民生上的重要功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全面依法治國也是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就是要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制度文明,為人類制度文明進步作出充滿中國智慧的貢獻。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出版發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肩負起人民法院在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責任,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須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十八屆四中全會在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時,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基本原則,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關系這個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明確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當前,人民法院面臨的形勢錯綜復雜,任務艱巨,沒有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會舉步維艱。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法律。“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要讓群眾守法,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守法;要讓群眾信任,領導干部必須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不斷提升領導干部依法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黨組織要切實負起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的責任。各級黨組織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斗堡壘。要切實把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作為從嚴管理干部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關鍵性工作,貫穿到干部隊伍建設的全過程。要建立健全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糾正、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的工作機制,讓模范遵守憲法法律,貫穿到干部培養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打造一支能干事、會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隊伍。
堅持黨的領導,不是一句空的口號,必須具體體現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全國各級法院要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堅持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的論述和要求,認真貫徹,狠抓落實,做到旗幟鮮明、毫不動搖、始終不渝堅持黨的領導,確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征程中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2月1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刊登在第4期《求是》雜志上。文章中強調,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筆者認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著力加強。
第一,加強法治為民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為民辦實事中落實以人為本”。這就說明了我們要始終把人民群眾擺在第一位。人民群眾的需求就是我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群眾的呼聲就是我們法治工作的指路標。我們要充分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
第二,加強法治護民職責。現今網絡上,人民群眾對執法者亂作為和司法不公平的呼聲比較高,這就是我們法治護民中的薄弱環節。《韓非子?心度》中寫道“嚴刑則民親法”——只有使刑法公正嚴明,民眾才會信任法律。所以,對于執法不作為,我們需要加強制度規范,文明執法,杜絕沖突的發生,促進執法者與人民群眾互相理解、和諧共贏。對于司法不公平,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錯放一個壞人,讓每一個人感受到正義,感受到公平就在身邊。我們要始終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人民群眾才會信任我們。
第三,加強法治親民形象。法治對于以往人民群眾來說是一件嚴肅而又遙遠的事情。實際上,我們的法治工作恰恰需要親近人民群眾,走入到人民群眾的生活中去,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在這過程中,創新立法方式,推進民主立法,擴大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途徑,改變人民群眾對法治的固有思想是改變法治不親民的問題關鍵。法治工作親民了,我們才能對癥下藥,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問題。
我們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主體地位,從加強法治為民思想,加強法治護民職責,加強法治親民形象這三個方面來加強法治工作,讓人民群眾密切地參與到法治的工作中,讓他們知法、親法、立法、信法,法治的工作才能有序健康的發展下去,我們才能真真切切地把人民群眾服務到位。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出版發行。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堅強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自覺維護。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實現全民守法的目標,把"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之一,闡明了守法對于法治建設的重要作用,必將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產生深刻影響。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從制定出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我國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法律要充分發揮作用,離不開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個國家沒有法治信仰,一個社會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根之花、無源之水,法雖立而難行。只有把培育法治信仰、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樹立法治意識置于法治建設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續發力,久久為功,才能讓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會運行中生效。
信仰不會自發產生。培育法治信仰,離不開富有成效的宣傳教育。只有通過深入基層、走進社區等方式,深化和創新法治宣傳,擴大和增進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了解,才能進一步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培養知法懂法守法的現代公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讓法治進校園、進教材,將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設結合起來,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從知法懂法進而到信法用法,牢固樹立起對法治的信仰。
法治建設有賴實踐。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來源于切身體驗,完善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讓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讓群眾合理訴求及時就地解決,全社會尊法守法必然漸成風尚。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暢通群眾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眾化解糾紛、利益表達等機制,使群眾合法權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切實維護和保障,就會極大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法治信仰落地生根找到堅固支點。
事實是最有力的說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撐。法治不是抽象概念而在于具體實施,存在于每一次執法、司法實施的過程中。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會污染法治精神的源頭。如果通過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義,人民群眾對執法部門司法機關就難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會受到損害。只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杜絕法外開恩,對每一起司法個案都公正審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成為全民信仰。
"風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離不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引領示范。近些年來,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在不斷提高,但一些貪贓枉法、違法違紀插手干預司法個案等現象依然存在,侵蝕著法律的權威,損害了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只有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體現出對法治的忠誠和捍衛,不違法行使權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違法者受到懲處,才能引導群眾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之風,堅定法治信仰。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進程中,只要我們每個人自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持之以恒爭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就一定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