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有效地約束和規范人的行為,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并幫助新員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流程。優秀的如何撰寫醫院規章制度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如何撰寫醫院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醫院由院長分工負責領導門診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多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領導。各科(特別是內、外、婦、中醫等科)應確定一位主治醫師或具有多年臨床經驗的醫師協助科主任領導本科的門診工作。
2、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的記載病歷。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3、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范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4、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引導。發熱、腹瀉病人到發熱門診就診,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5、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解答患者的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合理的安排病員就診。
6、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護士長每天安排考勤,記錄下當天遲到、早退的人員。
7、員工必須按各科室排班表上班。調整班次必須經科主任、護士長的同意。
8、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某種原因暫時離開自己的工作區域要請示科主任或護士長,不能出現空崗現象。
8、員工在崗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并嚴格遵守科室操作規定。
9、各科室主任、負責人、護士長應及時對員工的違紀行為予以批準和教育。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保持立、坐、行的端莊大方姿態,不能面對病人有挖鼻、摳耳、梳理頭發等不雅之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衛生部預算管理醫院(以下簡稱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促進醫學裝備合理配置、安全與有效利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保障醫院健康發展,根據《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衛規財發〔x1〕24號)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學裝備,是指醫院中用于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工作,具有衛生專業技術特征的儀器設備、器械、耗材和醫學信息系統等的總稱。
第三條醫院利用各種來源資金購置、接受捐贈和調撥的醫學裝備,均應當按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四條醫學裝備管理應當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醫學裝備是醫院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和重要保障。醫院應當建立健全醫學裝備管理制度,加強人力配備,提高醫學裝備管理能力和應用技術水平。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實行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和使用科室三級負責管理體制。
第七條醫院應當設置專門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由院領導直接負責,并依據醫院規模、管理任務配備數量適宜的專業技術人員,承擔計劃、采購、保管、維修、質控等職能。
第八條醫學裝備工作主管院領導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學裝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權限,領導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和工作考評,協調院內相關部門工作。
(三)對應當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提交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第九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本院醫學裝備配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工作;
(三)負責本院醫學裝備購置、驗收、質控、維護、修理、應用分析和處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醫學裝備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關政策法規和醫學裝備信息,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六)組織本院醫學裝備管理相關人員專業培訓;
(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設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室醫學裝備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訂本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
(三)配合做好醫學裝備安裝、調試、驗收、維護和建檔等工作。
(四)做好醫學裝備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證醫學裝備安全運行。
(五)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醫院應當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及有關科室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對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采購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論證和咨詢。
第三章計劃與采購管理
第十二條醫院要注重常規醫學裝備配備,以滿足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優先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裝備,推行資源共享,杜絕盲目配置。
第十三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功能、規模和事業總體發展規劃,科學制訂醫學裝備發展規劃,有計劃分重點逐步實施。
第十四條使用科室提出醫學裝備年度購置需求計劃,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醫學裝備管理處室。
第十五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根據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對各使用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進行審核,編制全院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單價在1萬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均應當納入年度裝備計劃管理。
第十七條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購置計劃,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應當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第十八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將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提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研究討論后,報主管院長審核并提交院務會審定。
第十九條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應當經院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二十條醫院要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采購管理,建立醫學裝備采購論證、技術評估制度。
第二十一條醫院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采購。因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采購的,應當嚴格論證審批。
第二十二條醫院應當建立采購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紀檢、監察、審計等處室要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醫院購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國家規定須實行集中采購的醫學裝備,必須實行集中采購。
第二十五條未實行集中采購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十六條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采購的.,醫院應當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采購預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采購進口醫學裝備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獲得采購進口產品核準。進口醫學裝備屬于國家規定的機電產品范圍的,應當按照《進口機電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采購醫學裝備屬于輻射源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屬于計量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計量合格證明;屬于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品目的,應當取得配置許可。
第二十九條醫院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采購記錄管理。采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采購日期等,確保可追溯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第三十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采購合同規范管理,保證采購裝備的質量,嚴格防范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第三十一條醫院應當加強供貨商資質管理,建立供貨商評價和淘汰機制,形成合格供貨商名單。
第四章驗收管理
第三十二條醫學裝備驗收是醫學裝備投入使用之前的
關鍵環節,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驗收程序,確保驗收質量。
第三十三條醫學裝備驗收工作一般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組織使用科室和供應商共同完成。技術復雜的醫學裝備驗收,可請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加。
第三十四條醫學裝備驗收前,驗收工作人員應當詳細閱讀醫學裝備采購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熟悉了解醫學裝備各項技術參數、性能和安裝條件。
第三十五條對安裝機房有特殊要求的醫學裝備,應當按照安裝圖紙要求做好機房布局改造、室內裝修、水、電、氣和防護等準備。
第三十六條醫學裝備驗收包括到貨驗收和性能驗收。
(一)到貨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查驗外包裝、合同號、箱件數、收貨單位名稱、品名、貨號、批次及相關資料;
2.開箱查驗醫學裝備品名、規格、數量、外觀、技術資料、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等。
(二)性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驗證醫學裝備功能;
2.驗證醫學裝備技術參數和性能指標。
第三十七條醫學裝備驗收過程應當做好現場記錄,留存必要影像資料。
第三十八條屬于國家規定商檢范圍的進口醫學裝備,到貨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商檢部門申請檢驗。檢驗結果作為驗收工作內容和依據。
第三十九條對醫學裝備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采購合同規定屬于供應商責任的,醫院應當及時辦理換貨、退貨、索賠等事宜。
第四十條醫學裝備驗收結束,應當填寫詳細驗收報告,由各方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貨款支付和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四十一條醫學裝備到貨后,應當及時完成安裝和驗收。進口醫學裝備驗收應當在索賠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質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確保在用醫學裝備狀態正常,滿足臨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加強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工作,為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提供技術支持與咨詢服務。
第四十四條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分級管理、預防為主、科學規范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風險管理和風險評估制度,依據醫學裝備風險級別和風險評估結果制訂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實施方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十六條醫學裝備根據以下特征劃分風險等級:
(一)功能影響:反映醫學裝備用于臨床診療活動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二)物理風險:反映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三)設計屬性:反映醫學裝備自身風險屬性或生產商對維護保養的要求;
(四)故障頻率:反映既往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醫學裝備風險分為三級:
(一)I級為低風險級別,是指通過常規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發生故障不會或不易對患者和使用人員造成損害的醫學裝備。
(二)II級為中等風險級別,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醫學裝備。
(三)III級為高風險級別,是指直接與患者和使用人員生命安全相關,具有較高潛在危險,必須嚴格管理和控制風險的醫學裝備。主要包括生命支持類、植入類、滅菌類、輻射類和大型醫用設備。
第四十八條醫院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醫學裝備質量控制技術規范。
第四十九條醫院應當定期開展在用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確保醫學裝備處于最佳工作狀態,保障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第五十條預防性維護周期根據醫學裝備屬性、使用頻率和風險等級確定。一般I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2年至少進行1次。國家規定或醫學裝備使用說明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預防性維護工作內容一般包括外觀檢查、清潔保養、功能檢查、性能測試校準、電氣安全檢查和醫學裝備使用說明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二條預防性維護應當由具備技術能力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供應商或委托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執行。
第五十三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定期對在用醫學裝備進行巡檢,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處理,防止醫學裝備故障和減少安全事件發生率。
第五十四條醫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醫學裝備維修方式。對不同醫學裝備,可以選擇自主維修、供應商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醫院應當提高自主維修能力。
第五十五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加強維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報修后,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進行檢測、分析,確定維修方案并及時修復。
第五十六條醫學裝備修復后,應當進行相應的技術指標校驗或計量檢定,確保醫學裝備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條醫院應當優化維修工作流程,提高響應速度,縮短醫學裝備怠機時間。
第五十八條醫院應當制訂生命支持類、急救類醫學裝備應急預案,保障臨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條醫院不得使用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如實記錄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及時整理納入醫學裝備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一)醫學裝備質量檢測原始記錄;
(二)醫學裝備計量記錄;
(三)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記錄;
(四)醫學裝備巡檢記錄;
(五)醫學裝備故障記錄;
(六)醫學裝備維修記錄;
(七)醫學裝備安全事件報告記錄。
第六十一條醫學裝備使用科室應當加強在用醫學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日常維護保養不得替代必要的預防性維護和巡檢工作。
第六十二條醫院應當按照客觀真實、定量為主、綜合分析和適用可行的原則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促進醫學裝備合理應用,提高設備購置選型的科學性,減少資源浪費。
對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本院內調劑使用。
第六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對大型醫用設備使用評價工作,結合醫院實際,制訂評價考核辦法,完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應當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4個方面。
第六章處置管理
第六十四條醫學裝備處置是指醫院對占有、使用的醫學裝備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醫學裝備處置方式包括:調撥、捐贈和報廢報損等。
第六十六條醫院處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處置海關監管期內的進口免稅醫學裝備,應當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調撥:
(一)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
(二)因醫院撤銷、合并、分立而移交的醫學裝備;
(三)因醫院隸屬關系改變需要劃轉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八條在使用期限內,但技術落后,功能已不能滿足本院工作需要的醫學裝備,可予以調撥。
第六十九條醫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審批權限報批后,可對外捐贈、調撥未變質殘損和未過期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七十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報廢:
(一)使用期超過折舊期,使用中損耗過高,效率低,或計量、質量檢測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
(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經修復無法達到質量安全指標的;
(三)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且無改造價值的;
(四)超過使用壽命的;
(五)國家規定必須淘汰的。
第七十一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可予以報廢:
(一)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無故障,但支持運行的關鍵耗材在市場上無法購買到,導致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發生故障,但維修費用過高,接近或超過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條對經批準報廢的醫學裝備,醫院應當按照公開、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得向其他醫療機構出售、轉讓。
第七十三條對所有待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妥善保管,防止遺失。
第七十四條對已完成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手續。
第七章醫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條醫院應當建立醫用耗材準入制度,加強植入類耗材等醫用高值耗材管理。屬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在集中采購目錄內但確需使用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組織專家嚴格論證,并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十六條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醫用耗材入出庫管理制度。嚴格核對訂貨信息與實物一致性,包括數量、規格、外觀、效期、批次等,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信息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出庫手續。
第七十七條醫用耗材倉儲空間應當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嚴格執行醫用耗材貯存要求,確保安全存儲。
第七十八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醫療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訂計劃,設置醫用耗材安全庫存,及時補貨,保障臨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條醫用耗材庫存應當定期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及時發現近效期產品、滯用產品并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醫療衛生技術人員使用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進行登記。
第八十一條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用耗材應當及時毀形。屬于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十二條醫院應當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醫用耗材全流程監控,建立醫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培訓,確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條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監控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章檔案管理
第八十五條醫學裝備檔案是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基本信息。醫院應當按照集中統一的原則,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醫學裝備檔案完整、明晰和準確。
第八十六條醫院應當設置適宜的醫學裝備檔案保存場所,設有專人管理。
第八十七條醫學裝備檔案包括管理檔案和技術檔案。
(一)管理檔案包括:
1.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部門印發的與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
2.醫院醫學裝備管理規章制度等文件;
3.醫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以及相關的會議紀要、審批報告;
4.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統計報表等資料。
(二)技術檔案包括:
1.醫學裝備申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報告、購置計劃、上級部門批復等;
2.醫學裝備采購資料:招標投標文件、評標報告、采購記錄、購置合同、發票復印件、進口產品論證報告及批復、進口產品商檢記錄等;
3.醫學裝備技術資料:配置清單、安裝驗收報告、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等;
4.醫學裝備運行資料:計量檢測報告、維修維護記錄、質量控制記錄、維保合同等;
5.醫學裝備處置資料:報廢、調撥、捐贈等申請及批復。
第八十八條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建立技術檔案。
第八十九條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需要立卷歸檔的資料應當收集齊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九十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醫學裝備管理活動中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一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管理檔案借閱登記制度。借閱檔案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原則上檔案應當在檔案室內進行查閱。如需復制、外借須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條借閱人應當妥善保管醫學裝備檔案,不得涂改、拆散、遺失檔案。借閱檔案應當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0天。
第九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交接工作,確保檔案完整、連續。任何人不得因工作變動、離職或退休等,擅自帶走或銷毀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四條因對口支援等工作需要,醫院對外調撥或捐贈醫學裝備時,與醫學裝備質量保障相關的技術資料、運行資料等醫學裝備檔案,應當一并移交。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可備份留存。
第九十五條醫學裝備報廢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歸集、整理完整的技術檔案移交醫院檔案管理處室,按照規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醫學裝備檔案的作用,開展數據匯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為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第九章監督管理
第九十七條衛生部對各醫院執行本辦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條醫院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第九十九條對在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處室與個人,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一百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職責落實不到位的醫院,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主要責任人和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認真履行醫學裝備管理職責、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醫學裝備人為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工作人員,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章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衛生部預算管理醫院。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一百零三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各醫院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訂本院實施細則。
第一百零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一、準時(10分)
1、準時上下班,準時交接班。
2、堅守崗位,防止脫崗、竄崗。
3、準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
4、準時參加工傷、急診的搶救。
二、清潔(10分)
5、衣帽整潔,掛牌上崗。
6、保養設備、器械、工具,使其整潔完好。
7、辦公桌及衛生責任區保持動態整潔。
三、標準(35分)
8、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9、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
10、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操作常規。
11、各種記錄準確、規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過期的各種物品。
13、各種醫療設備、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擺放,各種辦公用品擺
放整齊有序。
14、按要求擺放病房的&39;各種用品。醫療文書、文件、資料、報表等文字資料整齊有序,標識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絕醫療差錯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盜及其它事故。
六、素養(20分)
17、鉆研本職業務,熟練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熱情服務,及時診治,耐心解釋。
19、服從管理,團結協作,關愛員工。
20、熟悉6S基本知識,積極參與6S管理。
1、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醫院領導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和積極宣傳醫保政策和法規。
2、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認真負責,樹立良好的醫療作風和服務態度,關心體貼病人。
3、認真核對醫療證,及時辦理有關住院手續,做到人證相符,杜絕冒名頂替。對于急癥先入院的,在三天內補辦相關住院手續。
4、嚴格審批轉診制度;把好醫保病人的轉診關,轉診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簽字,主管院長審批后方能轉出。
5、定期下科室了解醫保病人的住院、用藥情況,嚴格控制好大型、重復的檢查和不合理的用藥現象。禁止掛床住院。
6、嚴格掌握意外傷害的納入范圍,嚴禁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他傷、犯罪、酗酒、吸毒、自殺自殘等不屬意外傷害范圍的病人辦理審批手續。屬意外傷害住院須填寫意外傷害申報表,24小時內上報醫保中心。
7、本院職工住院必須經分管院長簽字,并到醫保中心辦理住院手續。
8、耐心向醫保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為病人解除疑慮。
9、支持和配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并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10、每月5日前及時將醫保病人的結算資料送到醫保中心審核。
第一章安全工作
總則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匯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筑牢安全防線,筑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筑牢安全防線,筑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斗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范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干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司機班:年度內無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等級車輛事故、車輛機械事故以及違反交通法規的規定、制度的嚴重問題,無領導和工作用車方面的嚴重責任問題。
財價科:年度內無現金、資產、帳務管理方面的責任心差錯事故,無財務工作人員監守自盜、貪污挪用、私報公款、收支差錯導致醫院或患者利益嚴重受損等嚴重問題,無亂立項目、亂設價格、亂收費用因而導致發生經濟責任事故和嚴重經濟糾紛問題,無違反財務法律、法規、制度導致發生的經濟案件。
一、總則:
1、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杠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科室及全體員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獎則:
獎勵對象:各部門、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
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1、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復雜事件,并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給予獎勵。
2、維護醫院利益,勇于揭露損壞醫院利益行為,除為揭發人保密外,給予相應獎勵。
3、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納后給醫院帶來顯著經濟效益,根據效益情況給以一次性獎勵。
4、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分別給予200元獎勵。
5、收到患者書面表揚信或錦旗給予50—100元。
6、愛護醫院財產,精心維護設備,勤儉節約,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7、工作中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9、在突發事件及重大醫療搶救工作中,能服從命令、忠于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給予獎勵。
10、為維護醫院形象,能正確對待個別病人或家屬的偏激行為,忍受委屈,經院務會討論后給予獎勵。
11、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12、參加醫院組織的各種競賽等活動獲得前三名者,分別給予獎勵。
13、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于抵制歪風邪氣,避免較大資金流失,給予獎勵。
14、在后勤服務工作中認真、熱情、及時為臨床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給予獎勵。
15、凡在正式報刊、雜志發表論文的,市級獎勵100元、省級獎勵200元國家級獎勵300元。
16、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于助人,甘于奉獻,深受群眾表揚的或拒收紅包的科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三、罰責:
1、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礦工、串崗、干私活、會私客、吃東西、喝酒、輸液、看電視、聽音樂、睡覺、聊天、拿科室電話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或詆毀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撥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影響工作罰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視情節輕重罰當事人500—1000元。
4、服務態度差,發現生、冷、硬、頂、推、拖罰當事人100元。
5、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及時給予解決,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關部門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罰當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時通報科室負責人。
6、在工作中與病人或同事發生爭吵、打架斗毆,根據情節輕重,處于50—3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醫院全體員工必須24小時開通手機。關手機、不接電話或不服從安排,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相應責任。
8、無故不參加早會、員工大會、全院性培訓學習,每次罰20元。
9、科室有關負責人不參加院務會、院周會以及該向科室傳達會議內容的,又不向科室傳達,每次罰款20元。
10、職能科室間的臨界工作,經領導協調裁決后,仍發生相互推諉,踢皮球,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1、后勤無充分理由未能及時供應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各種物資,予以處罰。
12、科室出現差錯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3、上級部門各類檢查,非正常原因影響醫院積分的科室或個人,給予200——500元的處罰。給醫院造成損失的重罰。
一、文明行醫、禮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絕不與病人爭吵。
二、不購銷假冒偽劣藥品,確保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三、不推諉病人,保證做到首診負責制。
四、工作人員實行“亮牌、亮號”上崗。
五、嚴格執行物價政策,不亂收費。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聯系住院轉院,代請出診、會診。
1、在院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全院性的秘書、黨務管理工作。
2、及時傳達院黨委會的.決定,了解全院各項常務工作情況,隨時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準確地向院黨委反映。并注意收集職工對執行院黨委決定的反應情況。
3、負責同上級黨委和院外有關方面的工作聯系,做好醫院黨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工作。
4、協調院黨委領導安排各種常務會議,負責召集院黨委會議等,并做好會議記錄,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5、負責擬訂院黨委的工作計劃、總結,草擬院黨委領導交辦的各種文件,負責院黨委公文的核稿和催辦,并及時上報下發。
6、按照黨務公函的處理程序,做好黨委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遞、傳閱、立卷、歸檔、保管、利用和保密。
7、按照印鑒及黨委介紹信管理制度,做好院黨委印鑒和常務介紹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嚴格遵守黨委各項規章制度,經常深入科室,做好調查研究。協調各科室工作聯系,根據院黨委領導指示,承辦有關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1、根據手術分級制度規定,二級以上手術均應開展手術術前討論并書寫術前討論記錄。
2、每周2、5為全科術前討論時間。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醫師主持,對將要進行的二級以上手術、有嚴重并發癥的手術、疑難手術進行討論。
3、除提交全科討論的手術外,其他手術應在各病區或小組進行,由小組主治醫師主持。
4、術前討論前填寫術前討論單,由術者簽字。
5、術前討論時經治醫師應做到對術前討論患者準備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驗、造影、ct等。有重點的介紹病情,并提出自己或專業小組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必要時檢索有關資料。
6、術前討論的內容包括:診斷、手術適應癥、術中術后并發癥、意外以及防范處理預案、術前準備、麻醉方式等。
7、各級醫師充分發言,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見解。
8、科主任最后指導、完善制定出的治療方案。首次討論難以確定合適的治療方案者應進行多次討論。
9、各級醫師必須遵守、落實科主任制定的診療方案。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記錄本及病歷中。
10、術前談話和簽署《手術同意書》依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要求進行。
11、術前1天由各病區經治醫師填寫手術通知單并送交手術室統一安排手術。手術通知單由專業組主治醫師或科主任簽署。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在院長或業務院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建全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醫院感染監測制度,消毒隔離制度,消毒藥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等。
4、對醫院感染管理科擬定的全院醫院感染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行評價考核。
5、定期召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遇有緊急問題及時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