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制定相應的準則和規定,以確保制度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什么樣的規范幼兒園常規管理制度才算是優秀的呢?這里整理一些規范幼兒園常規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1、必須嚴格執行衛生部頒布的《幼兒所、幼兒園保健制度》和省、市、區有關衛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每日體育活動不少于1小時;每日戶外活動不少于1小時。
3、建立幼兒健康檔案登記、統計。
4、堅持晨檢、午檢制度,發現疾病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5、配合衛生部門做預防接種工作。
6、每天保證供應充足的溫度適中的開水,課間、運動后提醒幼兒飲水,培養幼兒自覺飲水的習慣。
7、建立體弱幼兒檔案,定期對體弱兒進行檢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8、教師必須注意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和生活習慣,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養成正確的確坐、立、行、走姿勢,為幼兒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1、教師務必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幼兒有不舒服的狀況,要及時協助處理,同時要了解原因,安撫幼兒,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報告園長。
3、教師認真備課,務必提前備前,保證每一節課都要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
4、教師帶班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師有事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一切按曠工處理。
6、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課提前--分鐘,下班推遲--分鐘,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私自離開幼兒。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幼兒。
8、教師認真組織好幼兒的學習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時務必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私自玩耍,幼兒離園時務必把幼兒送到家長手中。
9、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跟班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導致幼兒住院醫療的,當班教師務必承擔--%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于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主要職責,扣出工資。
10、全勤的教師每月應發全勤獎--元,有遲到早退現象無全勤獎,遲到一次扣每月工資--元/次,曠課教師--元/次,學期結束時,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沒有安全事故的將獎勵教師--元。
11、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教師之間鬧情緒,打架事件的發生。
12、接送幼兒時,務必做好記錄,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兒,防止冒領幼兒。
13、各班教師下班后,離園之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1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的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和來賓,并務必要態度好,不與家長爭吵。
15、教師在上班時,要把全部經歷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接電話不能超過--分鐘,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離開孩子"。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證明,急診者除外(發燒38℃以上、肝、腎病要有化驗單)。
2.有病先交假條,除不便行動外,不能捎假條或電話請假,病假時間從開假條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內)。
3.不交假條的病休,按事假處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補假。
5.工作時間看病以小時計算病假。
6.病假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執行勞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如有急事經領導批準以小時計算事假。
三、產假、婚假、喪假、工傷事故假、探親假:
1.產假按國家規定:晚婚晚育享受4個月產假;難產(剖腹產)享受4個半月;早育享受3個月,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產假期只發放本人職務工資和津貼費,生產之前休息,如持有醫院診斷證明及化驗單(蛋白尿、髙血壓、水腫等)按病假處理,否則算事假;未釆取長效節育措施(帶環、結扎)者,懷孕做人流術者,休息時間按事假處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術者,準予休息15天。休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長期病假只享受檔案基本工資(孕期因須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處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3.喪假:按國家規定,直系家屬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直系親屬去世可領取補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須有現場人員證實(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醫生診斷證明,如經工傷鑒定根據情況另定。
5.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方可續假,按雙事假處理。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6.寒暑假:工作不滿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撞自離開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以上者,均作為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超半小時、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時按曠工處理。
3.曠工1天扣發園內當月一切福利待遇。
4.曠工3天以上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五、公假:領導安排的外出參觀學習、獻血、參加子女家長會(1次/每學期,以校方通知書為準)、哺乳假(嬰兒一周歲以內,每天1小時)等為公假。
備注:
1.逐級請銷假,無假條不準假。
2.病假(工傷)上班要提前兩天報告,否則不安排崗位,按事假處理。
3.病、事假、工傷等連續超過半個月,不享受臨近寒暑假。
4.一個月缺勤累計15天以上,除按規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標獎;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資標準,事假超一個月按最低工資標準處理,特殊情況視情而定。
5.工傷及有病到合同醫療單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單位看病,費用自理)。
6.行政人員值班白天未按時下班不報加班、不補休,值夜班如屬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應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前提下,一周內休完。凡牽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動,需有關人員加班的經領導批準方可算加班,不許存假。
7.值班人員在因故需要調班,必須報辦公室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8.在政治業務學習、備課時間缺勤一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兩次按一天處理,余類推(以會議室點名為準)。
9.公益勞動請假、假期請假均按雙事假處理。
為保證小飯桌學生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守則,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1、學生來小飯桌就餐須按時,為了安全,放學后不要在外逗留,有病有事須請假,不得隨意或編造借口提前離開,若有特殊情況需家長或老師與小飯桌溝通聯系方可離開。
2、尊敬老師,同學之間和睦相處,不欺負弱小,戲弄他人。
3、待人有禮貌,說話文明、不打架、不追逐打鬧、大聲喧嘩,不拿危險物品玩具對人指手畫腳,不隨意亂翻別人東西,不打擾別人的學習和休息。
4、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
5、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電、防盜,不任意觸動電源開關及帶電電器等。
6、不攀爬窗戶,踩踏桌椅等,不做危險游戲。
7、愛護環境衛生,節約用水用電,不亂丟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涂亂畫,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8、愛惜糧食,午餐不剩飯菜,不挑吃穿,不亂花錢,不得在外購買零食到此。
9、午休時必須上床休息,不得隨意串床、在床上做劇烈運動,違返者加重處罰,本單位有權勸退。
10、男女不亂串寢室。
11、每人每月百分制,違反一項扣相應分數月底總評,表現好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屢教不改者告知家長及班主任并勸退,本守則請家長同意簽字,學生簽字后實施。
為掌握幼兒的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園內有咳嗽、發熱、流感癥狀的患者,我園特制定晨午檢制度。
一、晨午檢時間
各班教師在每一天上午8:30與午時3:00之前完成幼兒的晨午檢,同時填寫《晨午檢登記表》和《幼兒缺勤排查登記表》
二、晨午檢資料
1、一摸:幼兒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二看:一般情景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等)。
三問:詢問家長幼兒在家體溫、飲食、睡眠、情緒、大小便情景。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檢查幼兒衛生情景,督促幼兒勤洗手。
2、晨午檢時,班主任必須先為到園幼兒測量體溫,無異常方可進入幼兒園,堅決不能讓患病幼兒進入幼兒園。如發現有發熱等流感癥狀幼兒,必須通知家長帶回,并到制定醫院的“預檢分診科”檢查啊治療。
3、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
對因并事缺勤的幼兒,要進行病因追查和登記。及時了解其動態。
4、嚴格執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報告制度。各班教師分別對患病的幼兒進行每日追蹤隨訪,及時了解其診治情景。發熱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來園、不上課、不外出。
1、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2、全體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4、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輕微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狀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職責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務必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兌現50元安全獎。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各班放學后,務必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9、同事之間就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毀、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一、幼兒各班安全制度
①教師加強工作職責心,根據幼兒一日生活常規,精心照顧幼兒,確保幼兒安全。
②每一天教師做好安全檢查、電門、插座、電燈等不讓幼兒接觸,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③幼兒吃飯時,熱飯菜不要幼兒接觸,熱水壺放到幼兒摸不著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針、扣子、別針、按釘、(火柴)等要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④教育幼兒不能吃的東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樹枝或其他尖角的東西。
⑤下班前關好門窗、電源、水源、火源,保護幼兒安全、
⑥預防幼兒燙傷、觸傷、藥物中毒、食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等。
二、作息制度。
1、認真組織好幼兒一日生活,科學安排好幼兒的一日活動,幼兒的群眾活動時間(包括上課)。小班10——15分種,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或35分鐘,大班后期可延長到40分鐘。
2、幼兒的戶外體育活動時間,每一天不少于2小時。
3、保證幼兒充足的睡眠時間,幼兒每一天午睡2—2.5小時(夏季午睡延長半小時)
4、保證各班幼兒的游戲時間,要列入課程表。
三、教育教學制度:
1、教師值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2、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3、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4、按時打掃衛生持續桌面地面整潔。
5、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致而寬松,隨時了解幼兒,如有不正常狀況,隨時處理。
6、以鼓勵表揚,正面教育為主,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按課程表上課,組織游戲。
8、l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工作計劃(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9、利用接送幼兒時間,向家長做好宣傳,適當說明幼兒一天在校生活學習的狀況。
10、要持續儀容儀表整潔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兒任何物品。
11、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幼兒園是一所民辦幼兒園。運用民辦的機制,依法辦學,滿足社會對教育的需求。
第二條:宗旨為建設高標準規范化民辦教育而不懈奮斗。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董事會是幼兒園辦學的協調、監督和策審議機構,是幫助幼兒園多方籌措辦學資金的參謀和后盾。
第四條:幼兒園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㈡任聘和解聘園長;
㈡修改幼兒園章程和制定幼兒園的規章制度;㈢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㈣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㈤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㈥決定幼兒園的分立、合并和終止;
㈦聽取園長的工作報告或專題報告,評價園長業績,確定對園長的獎懲;
㈧設立董事會基金,園長獎勵基金;
㈨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董事
第五條:董事會成員的組成
董事長:周
董事:白,周
第六條董事成員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參與有兒童重大問題的討論;
(2)有視察幼兒園工作,檢查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和向園長提出質詢的權利;
(3)成員單位享有培訓、實習與用人的優先權;
2、義務
(1)為幼兒園提供教育發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強與幼兒園的聯系,為幼兒園安排教學實習和社會服務活動提供方便。
(3)關心和支持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為幼兒園專業教師提供學習和實踐的機會。
第四章:組織
第七條:董事會由周海靜任董事長。
第八條:董事會全體大會每年例會一到兩次。
第九條:本章程如有修改須經董事會全體大會通過。
第五章:任期
第十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
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六章: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
1、為了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規則。
2、幼兒園召開董事會,應嚴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關于召開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認真、按時組織好董事會。
3、出席會議的人員包括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監事和總經理列席會議。
4、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董事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1)董事長認為必要時;(2)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3)監事會提議時;(4)總經理提議時。
6、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如有5中第(2)、(3)、(4)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副董事長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7、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1)會議日期和地點;
(2)會議期限;(3)事由和議題;(4)發出通知的日期。
8、董事應于會議召開前三天以電話、傳真、Email等形式告知公司是否參加會議。如本人不能參加,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會議。
9、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10、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11、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委托書中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12、董事會決議可采取書面表決方式或舉手表決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
13、與會董事在對各個議題進行討論和表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相沖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準則。董事兼任董事會秘書的,如果對某一議題的討論和表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做出。如果董事會的議題與董事存在關聯關系,該董事應回避討論與表決,董事會決議不將其計入法定人數。對關聯事項的表決,須經除該關聯董事以外的其他參加會議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1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董事會會議記錄永久保存。
15、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會議議程;
(4)董事發言要點;
(5)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
16、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上簽字并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17、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幼兒園董事會。
18、本規則經董事會通過后實施。
1、值班教師必須提前四十分鐘到校開門,在教室門口迎接每個幼兒的到來。
上課之前,必須清點人數,對沒到校的幼兒做好詳細記載。
2、放學時,值班教師必須親自將每個幼兒交給其家長(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兒全部接走后,方能離校。
(如果有家長讓孩子自己回家必須有家長寫的字據)
3、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值班教師都必須在幼兒中間,不得擅自離崗,并且時時都要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不得讓幼兒亂扒亂上、亂打亂鬧、亂扔亂甩,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上廁所時,值班教師必須組織幼兒整隊有序地進行
5、不得讓幼兒在操場逗留,不得讓幼兒去買零食,更不得讓幼兒乘機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師在自己值班的時間范圍內,必須盡職盡崐責,出現事故,由值班教師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的“校車”接送幼兒。
8、必須為幼兒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辦幼兒園必須取得相關辦學資質才能開辦,否則我校無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