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的相關要求和省衛生廳《關于印發20-年安徽省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衛監督秘〔20-〕451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市衛生監督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深入、扎實、有序開展,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完成,現結合我市衛生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衛生行政許可及處罰、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學校衛生及生活飲用水監督工作、醫療服務市場監管、傳染病防治監管和衛生監督隊伍管理情況的稽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服務質量。以防范瀆職侵權犯罪為中心,查找衛生執法工作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存在的執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為問題。
二、稽查對象
各縣市區衛生行政機關和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及其人員在執法活動中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稽查。
三、稽查重點
(一)衛生行政許可及處罰:重點對衛生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許可檔案管理是否規范以及有無行政不作為或濫作為等方面進行稽查。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運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行政處罰中衛生行政處罰主體和程序的合法性,證據、依據是否充分準確,執法文書使用和制作是否規范,處罰決定是否公平、公正,處罰結果是否公開透明等情況進行稽查。
(二)公共場所:重點督查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情況。
(三)醫療服務市場監管:重點督查部署和開展本地區打擊非法行醫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況,與公安等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情況,打擊非法行醫等案件舉報投訴及處理等情況。
(四)傳染病防治監管:重點督查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管、消毒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和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情況。
(五)職業衛生監管:根據“衛監2號行動”要求督查轄區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開展情況,職業衛生宣傳培訓等重點工作監督檢查情況;了解放射診療單位持證、放射防護設備檢測和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情況。
(六)衛生監督隊伍管理:重點對衛生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風紀風貌等情況進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對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及處置情況稽查。
四、稽查方式
針對各項稽查內容,采取現場檢查、資料查閱、案卷評查、執法行為調查、走訪詢問等方式組織開展稽查工作。
五、進度安排
各縣市區對衛生行政許可、落實今年衛生監督重點工作和衛生監督隊伍管理等方面開展自查,對自查結果認真總結分析,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發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處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礎上,市衛生局將于8月中下旬組織對各縣市區稽查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同時,我局也將作好迎接衛生廳督查準備。具體安排分為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8月中旬):自查階段。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對本級衛生行政許可及處罰、食品安全工作、醫療服務市場監管、公共場所及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和衛生監督隊伍管理等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二階段(8月下旬):市級督查階段。我局將對照省有關衛生監督工作相關工作規范和我市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對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行政許可及處罰、食品安全工作、醫療服務市場監管、公共場所及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和衛生監督隊伍管理等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第三階段(10月上旬):迎接省級抽查階段。認真總結全市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地積極整改、完善,作好迎接衛生廳督查的各項準備。
為推進我市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目標,根據《關于印發南平市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實施方案(20-年)的通知》(南衛函〔20-〕87號),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年6月底前,啟動我市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按照工作內容,報告事件或線索,及時報告衛生監督協管信息,按照有關要求開展監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內容
20-年鄉鎮、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轄區內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內容包括: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及公共場所衛生服務監督管理:
1、摸清本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本底數并建立名冊;
2、開展轄區內餐飲服務許可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現場審查,按規范填寫監督筆錄和意見書;
3、對轄區餐飲服務、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辦理健康證明,協助市衛生防疫站組織從業人員培訓;
4、發現或懷疑餐飲環節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應及時報告市衛生防疫站,做好個案調查并協助市衛生防疫站的調查、取證工作;
5、開展食物中毒預防和衛生法律法規宣傳;
6、開展餐飲服務單位和公共場所的監督檢查,并制作檢查筆錄。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出具《監督意見書》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或違法情節較重的,及時上報衛生防疫站,并配合調查取證。
(二)職業衛生咨詢指導:
1、摸清本轄區內存在職業病危害單位的本底數,建立單位名冊;
2、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可疑職業病患者以及發現或懷疑有職業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應及時向市衛生防疫站報告。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轄區內農村集中式供水和學校供水單位的本底數,建立供水單位名冊;
2、按照市衛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發現或懷疑有生活飲用水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市衛生防疫站,并協助調查。
(四)學校衛生協管:
1、摸清本轄區內學校本底情況,建立學校名冊;
2、按照市衛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對農村學校食品、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市衛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
1、摸清本轄區內民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本底數,建立醫療機構名冊;
2、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服務市場、采供血機構開展巡訪,發現無證行醫等相關信息及時市衛生局報告。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內容根據今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逐步覆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等領域。
三、工作步驟
(一)3—4月,制定《全市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組織衛生監督協管員培訓班。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確定至少2名工作人員專(兼)職負責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啟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三)7—11月,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指導。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的有關要求,組織進行績效考核。
四、有關要求
(一)市衛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長為組長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納入各鄉鎮20-年綜合目標績效考評內容,并組織開展對各地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的指導、管理和考核,確保全市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
(二)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是一項惠及全體居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不斷總結,完善工作制度,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創造條件,加強對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培訓和管理。
市防疫站可采取在派出人員的方式,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的指導、培訓。
(三)各單位要積極探索多種衛生監督協管模式,及時總結協管工作經驗。在推進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中遇到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反饋市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疫站。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年版)》。為切實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監督協管工作,做好我鎮轄區內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事件報告和衛生監督巡查工作,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現將雙龍鎮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如下:
(1)及時掌握協管范圍內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供水單位及醫療機構基本情況,建立底冊和管理檔案,做到一戶一檔。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宣傳工作,協助衛生監督局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
(3)實施經常性衛生檢查,督促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開展執業活動,并制作檢查筆錄。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或違法情節較重的,及時上報衛生監督所,并配合調查取證。
(4)在工作中對村醫上報的公共衛生事件、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線索及時核實上報,及時填寫《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并協助衛生監督所開展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5)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后,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6)對轄區內村衛生室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指導檢查,配合衛生監督所定期對協管工作進行考核評估。
(7)完成上級衛生監督部門指定或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8)及時收集轄區內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公共衛生信息,發現違法行為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衛生監督所,并積極配合上級調查處理。
(9)做好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的咨詢、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填寫《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
(10)完成上級衛生監督部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一、工作目標
1、繼續完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建設。提高鄉鎮衛生監督分所監督協管服務能力,健全村級衛生監督信息員。
2、建立健全各項協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為鄉鎮監督分所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3、建立暢通、快捷的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傳達機制、衛生監督工作上下聯動的高效工作機制。
二、工作內容
1、繼續完善鄉鎮監督分所監督協管衛生監督檢查員隊伍及村級衛生監督信息員隊伍建設。
2、提高鄉鎮衛生監督分所監督協管服務能力及村衛生室衛生信息員摸排衛生監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職業衛生咨詢指導、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強衛生監督檢查員及衛生監督信息員業務知識培訓。
4、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指導、督查、考評。
三、工作步驟
1、各鄉鎮衛生院于4月底前將新錄用的衛生監督協管檢查員和村級衛生監督信息員名單上報至局監督所辦公室。
2、4月份局監督所對衛生監督檢查員進行一次衛生監督協管業務知識培訓。各鄉鎮監督分所對各轄區衛生監督信息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3、鄉鎮監督分所在每月底前上報《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登記報告表》和《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等相關衛生監督協管信息,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4、局監督所每季度對各鄉鎮衛生監督分所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督查及業務指導,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指導鄉鎮衛生監督分所和村衛生室進行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改進。
5、局監督所12月底對各鄉鎮監督分所的監督協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匯總上報縣衛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局監督所、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明確責任分工,高度重視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建設及工作能力建設。
2、各鄉鎮衛生監督分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管理規范的要求提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時做好相關工作記錄,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范。
3、各鄉鎮衛生監督分所嚴格執行衛生監督檢查員巡查、信息報告制度。按月及時上報《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登記報告表》和《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等相關衛生監督協管信息。
4、局衛生監督所應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指導、人員業務培訓并參與考核評估。
5、局衛生監督所要在20-年12月底完成對各鄉鎮衛生監督分所完成監督協管工作任務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及時對監督協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年度總結、匯總并上報縣衛生局。
為進一步規范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管理,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規范,指導村級衛生室開展協管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版)》,結合我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管理辦法及我轄區實際,特制定20-年度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推動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以加強體系建設為重點,強化科學管理,健全運行機制,著力構建高效統一的衛生監督體制。
1、加強衛生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理順衛生監督工作職責,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力及衛生執法技術手段。要結合工作實際,展開有針對性的培訓(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工作,不斷提高衛生監督職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依照衛生部《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員管理制度,加強衛生監督隊伍規范化建設。加大對衛生監督協管員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監督隊伍。
2、展開衛生監督稽查工作,推動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衛生行政執法行為,認真實施《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衛生部《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稽查行為,建立稽查信息通報機制,組織展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專項稽查,不斷進步稽查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責任制的考核和檢查。
3、加強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建設。健全社區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立衛生監督基礎數據庫,加強衛生監督統計報告工作,及時正確地統計、處理和上報衛生監督信息。
4、完善投訴舉報機制,進步應急反應能力。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和投訴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門、難點題目,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安全。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的建設,健全機制,明確職責,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成員的培訓、演練,進步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管理的監管力度,增進區域公共衛生狀態不斷改善,全面加強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管。
1、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繼續推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加強公共場所的管理。推進大型餐飲場所和賓館的控煙工作,推動建立禁煙區域示范單位。在美容美發和旅店等公共場所建立衛生狀態公示欄制度。
2、加強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和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3、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繼續做好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和夏秋季腸道傳染病的防控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全面進步醫療廢物規范處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職業衛生監督。以職業危害因素申報為基礎,全面推動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要到達100%。加強放射防護監督管理,規范放射診療機構許可證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職員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5、做好衛生監督宣傳工作。組織展開《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服務相對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好打擊非法行醫等工作的宣傳報導。
6、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做好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醫療服務監督執法力度,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設立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的內容。廣泛展開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