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合理的制度可以規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優秀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文檔要怎么寫?下面給大家整理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文檔,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壯大發展,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不斷壯大公司實力。
四、公司提倡鼓勵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并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于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并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后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于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采購及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采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后一周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員工,男女雙方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憑結婚證書享受帶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到12天。不報銷往返路費。
(二)、產假
1、公司正式員工(女性)生產時,享受帶薪假期90天。
2、遇難產或雙胎,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3、公司正式員工的妻子生產時,其員工本人享受帶薪護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規定(女方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5、女性員工流產享受帶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種情形,必須提交結婚證、戶籍管轄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準生證、正規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方可享受帶薪假,路費均不報銷。
(三)、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請病假。
2、病假須履行請假手續,本人不能到班請假的,可以用電話請假,也可由同事代請假。
3、請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內,憑醫院證明,按基本工資標準全額發給其病假工資。
4、員工因病請假在下列規定的范圍、期限內,憑住院醫院的證明,可以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1)為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3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30天;
(2)為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60天;
(3)為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120天;
(4)、上述員工病假工資的具體發放辦法按本手冊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條“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中的規定執行。
5、因病請假超過上述規定天數,一律停發所有工資;超過上述規定的雙倍天數后,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特殊情況需要經過總經理批準。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無住院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四)、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帶薪喪假。并發給500元慰唁金,不報銷由此發生的路費。
(五)、事假
1、員工因事不能上班,須事前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如此前30天內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時間充抵為調休。調休期間,工資照發。
2、請假超假而又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有一天扣發兩天工資。
(六)、帶薪探親假
1、一般員工(指總部二級部門副經理以下級別;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以下級別),轉正后一年以上,已婚(憑結婚證)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未婚員工或夫妻長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員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帶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
2、擔任總部部門副經理(含副經理)、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以上、總部一級部門副總監(含副總監)、分公司、片區副總經理(含片區副總經理)、大項目總經理(含大項目總經理)以下職務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兩次帶薪探親假,每次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未婚的本級別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并報銷往返路費。
3、機構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辦事處、片區)總經理、總部一級部門總監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3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
4、因工作需要到時不能探親的,鼓勵員工的愛人來公司探親,報銷往返路費。到時未探親,愛人也未來公司探親的,一次性發給誤假補助500元。
5、享受帶薪探親假的員工自愿在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期間探親且沒有超過年內規定的探親次數的,可以在規定假期的基礎上加上法定節假日的時間,報銷往返路費。年內已休完帶薪假次并逐次報銷往返路費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不包括春節)期間回家探親的,只發放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超出的假期天數,按事假處理,不報銷往返路費。
6、員工探親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員工出差規定辦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補助和駐地伙食補助。
(七)、春節年假
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春節年假,假期按公司規定的放假天數執行,假期工資照常發放,不報銷往返路費。
(八)、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婦女節0.5天(女性員工享受)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補休或調休,一律不發加班費。
(九)、幾點說明
1、請假程序。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3天以內請假由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行政負責人批準,請假超過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
2、帶薪假指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停發午餐補貼)。
3、加班充抵休假的標準為:加班按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時間可以累積計算,30天內有效;加班滿7.5小時可折算為1個工作日調休,具體以加班通知單和打卡紀錄為準。
4、員工探親休假,加班可以搭車調休,但最多不能超過3天。
5、一次請假在5個工作日以上的,需提前一個月申報休假計劃,未提前申報者,你的上級可以拒絕休假請求;
6、探親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積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辦事處、片區)副總經理、總部大部門副總監以上人員的請假需報機構總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批準休假前要向總部、自己所在單位和服務單位通報。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范,明確要求,規范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范圍。特制度本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1、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冬天每天上班時間為早晨8:30~12:00下午2:00~6:30。
3、每周日休息一天,一個月4天休。
4、遲到:第一次不做任何懲罰,遲到5次請公司所有人吃一頓飯。如需請假必須寫請假條(提前一小時請假,信息請假無效)找審批人簽字,一月之內請假不超過4次。
5、每周六開大會,不允許遲到。
6、每周五5:45-6:00為打掃衛生時間。
7、電話營銷人員每天下班前把電話關了。
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做好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整潔。
3、在每周六例會上手機全部調成靜音,開會期間不可以接聽電話。
4、不得在辦公室內抽煙。抽煙走廊或廁所。
5、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6、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后方有效。
7、若員工未請假而缺勤,則按曠工處理。
8、嚴格作息制度,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
9、銷售人員每天6:00回單位報到(此條現在不做僅作參考)業務人員填寫當天工作總結和第二天工作計劃。電話營銷人員每天交當天電話表(100)和第二天打電話名單。
10、銷售人員每周六早晨交一個星期內的客戶資料表。
11、公司!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施行。
1.崗位描述
在分場主任領導下,負責起重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職責
2.1貫徹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工作中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組織召開班前會及安全日活動,認真交待安全技術措施及危險點,并要做好相應的記錄。
2.2抓好設備大、小修工作前各項準備工作,如起重工器具、材料、工具及人員等。及時做好各種生產用材料、設備的申購工作
2.2負責班組的起重工器具設備管理工作,定期進行試驗。對班組的起重工器具建檔進行動態管理。管理好技術圖紙資料。
2.3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所管轄設備的健康狀況,檢查工作人員的使用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2.4負責制定班組培訓計劃、目標,經常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提高安全技能。每兩年參加一次起重工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2.5負責主持討論設備事故、障礙等不安全事件,找出事故原因及防止對策,經常檢查班內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2.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考核目標
指標名稱數值考核周期
3.1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二級及以上季
3.2生產計劃完成率100%月
3.3輕傷以上人身事故0年
3.4安規考試合格率100%年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一個好的規章制度,并不一定管理好一個企業,但一個好的企業,就一定要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
所以,建立健全一個科學嚴謹的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才能發揮其作用。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中各種管理規定、條例、標準、辦法、守則、規程等的總稱。它是規定管理活動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和準則。能有效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其意義在于:
一、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主體建設的目標,公司法等一系列關于“企業主體”的法律從宏觀的層面上規范了企業的組織與行為,如何在微觀上建立企業的組織行為架構,有必要制定企業規章,使現代企業制度中已經法律化的權利義務在實踐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決實際問題,這是一項尤為復雜重要的工作。決策層與管理層的分工,職、權、責的劃分,章程的細化,賴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來體現、實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范、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的需要。
規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確性、穩定性的特點有助于規范企業內部各組織、部門、員工的行為,使人人各司其職,各盡其守。一個好的規章制度體現了職、權、責的統一,能夠充分調動企業部門、人員的積極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國大治體現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業的規范治理,同樣應當減少“人治”,管理行為應當依據規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為亦應當依據規章制度。
企業應當通過入職培訓,使企業的員工明確企業各部門之間的分工配合,明確崗位職責,知悉哪些可以為,哪些禁止為,哪些鼓勵為。員工在熟悉了企業規章制度后,才能目標明確,行為統一,形成完整的企業文化,并在員工身上體現企業精神。
三、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勞動合同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規范了企業人才、職工的合理、有序流動,成為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制度。然而勞動爭議的復雜多樣性,僅靠勞動合同并不足以調整,需要借助企業規章制度才能處理解決。勞動法立法之初就考慮到企業規章制度在處理勞動爭議時的不可替代性,在總則部分第四章直接規定了企業勞動制度中規定職工權利、義務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勞動合同部分又直接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解決與勞動者合同的依據。缺乏了規章制度、用勞動合同處理爭議就會力不從心。
四、加強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是鞏固勞動紀律的需要。
勞動紀律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勞動規則和秩序。勞動紀律制度化不完善是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規章制度的不健全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紀律作用的發揮。我們知道,勞動紀律有助于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業大會小會講勞動紀律,但制度化的勞動紀律卻欠缺得很,或者雖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勞動紀律的執行大打折扣,表現為無法可依的情況較為突出。要改變這一現狀,充分發揮勞動紀律在提高生產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強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
五、建立和完善企業規章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義務。
勞動法的宗旨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企業規章制度作為一項義務予以規定,并要求在規章制度中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總之,企業應當充份認識到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強企業規章的制度化建設,真正做到治理企業有章可循,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重點:一是講制度的適宜性、科學性、嚴肅性;二是講落實制度的重要性。
之前在幫課它是這樣講的,首先你要對客人表示歡迎,然后自我介紹,包括你在公司主要負責的工作等,讓客戶了解你,而且做公司簡介PPT的時候要記得互動,市場趨勢產品介紹,工廠情況都要做好深入的了解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
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
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
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在社會飛速發展,時代不斷變革的形式下,適應激烈的競爭機制,使企業發展立于不敗之地,公司必須全面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此制定如下規章制度:
一、尊敬領導、團結同事、維護集體榮譽。
二、端正工作態度,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專業技能。
三、愛護公司財務和手中工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不準使用公司財務為個人謀取利益。
四、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講普通話,拜訪客戶前必須填寫外出工作表。
五、遵守作息時間,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內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去與自己工作無關的部門流竄。
六、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工作區域,厲行節約,杜絕各種事故及浪費事件發生。
七、工作時間內不準把公司以外的人和與公司無業務來往的人帶入工作區域。禁止向外單位人或個人泄露公司的任何事宜。
八、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禁止:黃、賭、毒行為。
九、共同維持公共衛生,不浪費公司任何資源,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十、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主觀能動性,積極為公司獻計獻策,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一章總則
一、適用范圍
本守則適用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臨時工。
二、服務宗旨
本酒店將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舒適、方便的生活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酒店的服務宗旨。
三、目標
把本酒店辦成具有一定風格和一定水準的酒店。
四、工作要求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紀律。
2.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為本酒店建立良好聲譽,樹立良好的形象。
3.領導層要嚴守職責權限,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尊重下級。
4.鉆研業務技術,努力學習科學文化,不斷提高禮儀禮貌服務水平,外語水平,不斷提高為賓客服務的水準。
5.合作精神。公司的對客服務,信賴于多個部門和崗位的共同合作。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都是為著共同的目標,完成對客人的接待和服務工作,公司的員工必須樹立合作意識,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為下一崗位或部門創造條件,保證客人在公司期間的進餐滿意。
6.服從上司
(1)各級員工必須要有強烈的服從意識。每一位員工須明確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實服從上司,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時完成本職任務。
(2)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見疑難或不滿可按正常程序向領導投訴。
(3)若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而自己的直屬上司不在場,又必須立即解決時,可越級向上司領導請示或反映。
第二章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
本酒店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酒店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合適,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通過考核,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錄用的可能。
1.申請人必須向酒店提供下列材料:
①申請書。
②親筆填寫的個人簡歷。
③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四張,身份證附印件兩張。
④畢業(結業)證書及成績冊。
2.用工年齡,凡年滿十八周歲的男女青年均在此限(特殊技術和少數搞衛生的零散工不在此限)。
3.凡應聘人員必須由人事部門及用工部門與應聘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書后方可安排工作。
二、體格檢查
1.凡應聘職工必須提供本地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方可錄用。
錄用條件:
(1)應聘職工必須儀表端正,五官端正,有一定學歷。
(2)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__米以上。
(3)視力1.0以上,無色盲。
(4)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
2.酒店對全體員工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由員工自己承擔檢查費用),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酒店有權勸其離職或作暫時調離工作崗位,調換工種處理。
3.試用期及工資
(1)應聘職工試用期一般為一至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視其表現,酒店有權酌情延長其試用期,試用期滿,符合酒店錄用條件者,酒店將與其簽訂正式合同。(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間)
(2)發薪方式
工資形式:基本工資、超時工資、技術或職務津貼。(根據崗位不同,由公司安排)
4.辭退
(1)本酒店若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減員時,酒店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的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對要裁人員,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及有關部門。酒店對被裁減的人員將按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2)辭職: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且須填寫辭職申請書,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酒店按曠工處理,因曠工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本酒店不給與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店規
一、下列情況下,員工應按真實情況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生育子女。
二、儀容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凈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涼鞋到酒店,穿皮鞋的要擦亮。
2.頭發要梳理好,不準留長發,怪發式,男士不準留大胡子,不準留長指甲。女的不準濃妝艷抹(可化淡妝),不準染指甲,不準戴其他飾物。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蹺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后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兜,不要呆板不動,倚墻、靠壁或倚椅靠柜;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
三、服務員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語。不以膚色、種族、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主動握手,特別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談話有分寸,語氣要溫和,語言要文雅。
四、員工勞動紀律
1.工作時間:按公司部門主管每月制定的排班計劃執行。
2.按時上、下班,上、下班要走員工通道,不曠工,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或調休,需調班時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征得領班,經理同意后方可調班,不準串崗。
3.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吃零食、咀嚼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等。
4.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店公共場所、酒店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音機、電視機,不準哼唱歌曲、小調。
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
6.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工(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的物品。
五、員工考勤制度
1.每個公司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按公司規定程序打記時卡。打卡后應由公司保安統一保管,違者按本規章規定給予處罰。
2.事假制度
2.1員工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去處理的,應請假。各部門負責
人批準事假時,一定要認真負責,嚴格掌握,如無充分理由,則不應準假。
2.2請事假由本人提前__天提交書面申請,事假__天(包括__天)由部門負責人
批準;事假超過__天(包括__天)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辦公室審核備案。
2.3事假不發薪。
3.婚假制度
3.1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并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結婚證明的,在酒店工作連續滿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可按國家規定向部門主管申請__天婚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2婚假期間按員工每月基本工資發放。
4.遲到或早退、曠工:
1)當月首次遲到__分鐘以內(含__分鐘),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起予以處罰
2)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罰款__元/次
3)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罰款__元/次
4)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5)遲到__分鐘以上,扣除x天工資
6)當月累計遲到5次,加扣x天工資
7)第6次遲到將作為無法從事該崗位工作予以辭退,并扣x天工資的罰金
凡規定的上班時間遲到或擅自提前離崗x小時,而又無特殊原因者,則認為曠工,曠工分別以x小時以下按一天,超過x小時按x天計算,曠工一天算x天,按員工每月實際工資計算,予以扣除(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除名)
5.工資結算:酒店每月x日將發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六、制服
1.公司視不同崗位的職務發給不同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著制服。所穿制服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員工應承擔服裝維護費__元)
2.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或遺失,將按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有關部門。
七、工作服與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個人工作服和工號牌。員工當值時應佩戴工號牌和穿著工作服,部門領導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服、工號牌如有遺失、被竊、損壞,應立即向領班報告,并由本人賠償損失后補發新的工作服、工號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壞者可免費以舊更新。
3.員工離店時,應將有關證件及清洗干凈后的服裝交回公司。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他物件帶進酒店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閱讀的書刊帶進酒店,下班時不得將酒店任何物品攜帶出公司,管理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不允許員工若需將公司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店外,如購買酒店食品將對保安出示電腦結帳單。
第四章表彰
本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類似者予以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鉆研業務,苦練過硬技術,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基本功,勝任本職工作,業務水平較高,能更好地為酒店創造效益。
2.愛店如家,能夠樹立酒店為大家,我以店為家的思想,積極完成本職工作,熱情服務,并踴躍為酒店的規范化建設獻計獻策。
3.對于工作任勞任怨,積極主動,不怕苦不怕累。
4.尊重領導、服從安排,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夠出色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模范地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自覺地維護酒店的利益和信譽。
5.在為對賓客服務中,深入細致,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被受到贊揚、感謝者。
6.善于團結同事,樂于無私奉獻,在本職崗位上有較為突出的表現。
二、表彰方式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
由各部門主管組織本部門員工根據表彰條件進行員工互評及部門主管考評,由部門主管將員工互評結果以及部門考評意見報總經理室,由總經理會同各部門經理討論決定。
第五章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批評教育__元以內處罰。
A)上、下班不打工卡,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B)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C)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D)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唱歌、抽煙、吃零食。
E)在酒店內打架、爭吵、喧嘩、粗言穢語。
F)將專用設備挪為他用。
G)與顧客爭道,引發顧客投訴。
H)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擅自留宿。
2.公司員工凡犯有下列規定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降職、調理崗位、罰款__元、停職停薪處罰。
A)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曠工,無心工作。
B)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煽動他人企圖破壞正常工作秩序。
C)蓄意損耗,毀壞公司或客人物品。(應首先根據被損壞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并由酒店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處罰)
D)工作時間干私活。
E)私留、私用、私分公司或顧客的物品。
F)無故曠工不滿兩天。
3.公司員工凡犯有下列條款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罰款__元、勸其辭職直至開除處罰。
A)在公司內談戀愛,或做出任何不道德的流氓行為。
B)上班時睡覺。
C)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客人或公司經濟損失。
D)拿取或偷食公司或人食品,將客人遺失物品據為己有,盜竊客人物品。
E)在酒店內斗毆、威脅、危害顧客,同事或上司。
F)嚴重失職或嚴重導致公司聲譽受到損失。
G)工作時講酗酒、賭博
H)私留、索取、傳閱淫穢書刊、畫報、音像制品;
I)受賄、行賄、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財物等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
J)無故曠工兩天以上(包括兩天)
4.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一條批評教育或罰款,由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二條停職或降職處罰,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執行,報人事部備案。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第六章安全守則
一、注意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并及時查找原因和處理,防患于未然。
2.班前、班后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店、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不準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值簇宿舍留客住宿。
4.如發現形跡可疑、犯罪人員或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二、火警
如遇火警,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沉著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通知電話總機接線生知會當值經理及保安部消防中心。
4.切斷一切電源開關,并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閉。
5.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火撲滅。
6.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泡沫撲滅。
7.如火勢擴大而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三、緊急事故
1.全體員工必須鼎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身先士卒,奮勇獻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國家財產及賓客、員工的生命安全。
2.如遇意外發生,應加設標志,警告無關人員勿近危險區及時通知保安部,當值經理和總經理迅速進行處理。
以上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與廚房制度為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附件,自__年__月__日起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