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制度也能夠促進社會公正和穩定,為社會的和諧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好的安全生產公約制度的內容應該怎么寫?快來看看,小編給大家分享安全生產公約制度的內容的寫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參考!
一、開工保監:開工前項目部應持《中標通知書》或《發承包審核通知書》向建管處申請辦理安全監督登記手續。
二、單位工程開工前和分項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在開工前,項目部應依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GJG59-99)及自治區、市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完成工地圍墻、出入口大門及門衛、“五小設施”、宣傳設施以及“六牌一圖”、現場布置、施工場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電設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項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安全員、施工員、作業班組長進行項目部和班組兩級安全生產教育,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員、施工員對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檢查要求:
1、由項目經理每周定期組織安全員、施工員、作業班組長進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2、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每天進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現場觀察和抽樣檢查。
3、由項目部安全員、施工指導督促作業班組每天在施工過程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4、項目部應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管理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5、在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部的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項目經理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督促整改,整改完畢驗收合格后才能繼續施工。項目安全員負責做好整改記錄和安全檢查報告及安全評分表。凡是由上級下達的整改單,由項目安全員負責反饋整改報告和整改驗收表。
6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及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的行為關及時糾正,對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2天內,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書,分段驗收表,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安全技術資料,項目部有關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等竣工備案資料,由公司施工部負責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備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設施的驗收
1、安全及施工設施的驗收由項目組織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作業班組長等人參加,有安全員負責做好驗收記錄。
2、安全及文明施工設施驗收內容:工地大門、“六牌一圖”和宣傳設施、“五小”設施、場地道路、消防設施、標牌、基坑支護、腳手架和安全網、“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模板拆裝、起重及垂直運輸設備、施工機具等。
3、安全驗收的規定:
(1)、當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設置后,應當進行驗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管理部下達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應進行驗收。
(3)、經項目部驗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級向項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門申報驗收。
(4)、安全驗收報告與安全技術資料應同時申報送達。
4、達標分段驗收:分兩個階段進行,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申報。
(1)、在建筑物主體施工進度至二層樓面(建筑物施工高度達2米)。
(2)在主體結構封頂進入裝修作業前。
一、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經理部每周組織一次由有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查紀律、查隱患、查安全知識掌握及制度執行情景,總結經驗,及時推廣,發現隱患采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
二、專業性檢查
由專業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和維修本事的.工人參加,對某項專業如物料提升架、腳手架、施工機具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進行巡回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夏、雨、風季等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進行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施工現場各班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對查出的隱患,由職能部門發指令整改書,整改完后由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及時回到存檔,逐步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
1、建立混凝土攪拌站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站長主抓責任到人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資格上崗證》制度,對員工進行入場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進入生產區域的工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鞋進入生產區,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上崗,禁止打架斗毆。
4、嚴禁工作人員乘坐貨運機械設備,禁止在危險地帶作業、停留或休息。
5、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證上崗和違章作業。
6、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私拉亂接生產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7、經常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的《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21和《__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21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
(4)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21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人員聯保互保安全責任制未落實或不起作用的。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交底手續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和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5.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6.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__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對鄉煤礦及重點非煤礦山、煙花爆竹企業等實行安全生產特派員制度。受縣安監部門或鄉政府委派,常駐指定企業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協助監管對象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參加監管對象的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檢查;執行委托部門指令,督促監管對象的隱患整改;負責按要求向委托部門定期報告監管情況。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1、鄉政府和鄉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按季度對事故發生的村或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及業主實行安全生產警示告誡、
2、凡發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3、對村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整改措施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而又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生產告誡。
5、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人員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6、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在收到告誡通知書后10天內,書面向鄉政府和鄉安委會報告警示、告誡整改計劃和整改落實情況。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檢、法、司、安全、綜治六位一體的目標考核管理制度,層層分解目標責任,每年要與村民小組、村民小組與農戶簽訂目標責任書,切實將責任落到人頭,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并實施考核獎懲。同時,將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報鎮安監所備案。
二、村居委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相關工作的人員,在其分管職責權限內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制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組織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由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義務安全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五、加強對轄區內的道路、橋梁、車輛、地質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監督管理。
六、配合鎮政府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學習時間和活動場所,定期按時開展活動。
八、有較齊全的宣傳設備和較豐富的宣傳資料。
九、基礎工作臺帳齊全,記錄規范,檔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種方式開展安全“五進”宣傳工作。
十一、轄區機動車管理率達100%,駕駛員管理率達100%。
十二、轄區無非法占道影響道路交通的行為。
十三、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牌管護完好,車輛停放有序。
十四、與機動車駕駛人簽訂文明行車公約達100%。
十五、及時消除轄區安全生產隱患,確保全年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十六、每季度更換一次安全宣傳專欄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