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種規范,旨在規范人們的行為,確保社會秩序和公正。最全學校管理制度怎么寫,這里給大家分享最全學校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業主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業主員會成員,并享有被權;
(六)監督業主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會的決定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筑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39;,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會、派出所或業會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員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二十七條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本規約由業主員會根據業主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會補充。業主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一、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師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的學習。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師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
三、未達大專學歷的中青年教師(年齡女性40歲以下,男性45歲以下)應參加提高學歷學習。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師行為符合《教師工作安全行為規范》的規定。
五、按校本培訓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師每學期做到聽3節所任學科年級的課程;上2節公開課;開展2次教改實驗或教研活動。每學年寫800字以上的實驗總結或論文。所在學校要做好培訓登記和歸檔工作。
六、按要求參加各種培訓、教研活動和業務競賽活動。
七、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業務學習。
責任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后做好簽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后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后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設備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短信,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一.課堂教學管理
8、任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得讓學生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險品,不得亂涂亂刻,不得追逐打鬧,攀上趴下,推碰鏡子,翻把干等。
9、對待學生及學生家長要隨和可親,不得發生口角,更不能打罵體罰學生。遇到問題需耐心講解,無法解決的應向負責人反映,如遇投訴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
10、課后應與學生家長溝通,積極采納合理的建議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11、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簡單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交到培訓學校辦公室。
二.培訓學校教師請假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缺課,違者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報送總校按教學事故處理。
2、教師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課,必須經培訓學校執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調整課情,否則視為違紀,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按教學事故處理。
3、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在沒有接到培訓學校的停課通知時,各位培訓教師不得擅自停課。
三、培訓學校學生安全工作
1、樹立安全意識,在課堂中,如遇到學生安全事故,任課老師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培訓學校分管校長,以便做好及時處理工作。
2、課堂結束后,教師應安排學生打掃衛生,清點本班教學設施,并囑咐學生關燈、關門,做好放火防盜工作。
注:本制度從即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本校所有。
梁才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20__年9月3日
為維護學校安全,并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準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并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后方可出校
2、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
四、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后,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一、機動車出入校門按門衛管理制度執行。本校公務用車和教職工、長期業務合作單位等持有校園通行證的車輛,進入校門時應減速慢行,門衛驗證后通行;校外機動車輛一般不得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必須得到聯系人或關聯單位確認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出門時應自覺接受門衛檢查;車輛進入校園后應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車原則上不可進入校園,經門衛核實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以進入:師生急事預約的;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其他特殊情況的。
二、非機動車出入校門,騎車人須下車推行。
三、機動車進入學校后須服從執勤人員的'指揮、檢查和管理,按照校園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上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四、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 公里/小時,主動避讓行人,禁止鳴笛,嚴禁在體育活動場所等禁止通行的區域內行駛。
五、所有車輛在校園內須按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車的區域內停放。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道路上無證駕車、教練和試剎車。
七、學校內大型活動或其它特殊情況,需改變行駛和停車區域的,由保衛部門批準和調度。
八、對無鎖、無牌照、有撬痕及行跡可疑的所有車輛,保衛處有權審查和扣留。
九、校園內設立的交通設施,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移動或損壞。
十、學校內交通道路,任何單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設置管線時,須事先報告保衛科同意。施工部門要設置警示標志牌。竣工后,及時修復路面、交通設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十一、學院保衛處負責對持有機動車通行證的車輛安排停車位置,保安人員發現他人損害車輛時,應及時制止。
十二、車輛停放后,車主需鎖好并看管自己的車輛,對車輛被刮、蹭、碰等事故,學院概不負賠償責任,可協助車主向機動車保險部門提供相關證明。
十三、對未按規定停放和未鎖的車輛,保衛科將集中停放,并給予批評教育。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一、行政辦公會議是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討論學校重大事項、落實具體工作任務的常規會議。
二、行政辦公會議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年級組長、參與管理人員等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教研組長。原則上每周一次,必要時可召開緊急會議。
三、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離校時可委托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行政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前一階段學校工作情況,明確近期工作內容,布置下階段任務,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門通報階段工作情況和后一階段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五、辦公室要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負責做好傳達工作,同時對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認真督辦、催辦,以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
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卡片”是學生的健康檔案,也是學生體質和健康檢查記錄卡,每人一份,隨學生升學,轉學檔案轉遞。
二、新生入學一個月內進行體檢及時建檔。每年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體檢,每學期檢查兩次視力??ㄆ奶顚懸J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齡組為單位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并妥善保管在學校衛生室或保健室內。
四、做好學生生長發育、營養、素質、健康狀況、視力情況,六項指標綜合評價等統計、分析和評價工作。
五、每年都要將有關指標進行比較,分析制成圖表上墻供領導參考。
六、學生體檢方法要按統一細則要求進行,形態指標應進行復制,檢測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指標發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證數據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學性。
七、健康檢查后對可疑結果應即時復查確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周五放學后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后將準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并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并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正?;?。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后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對象:
班主任、下班教師。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
五、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余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