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0多個省份已發布高溫補貼標準,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的高溫補貼費。從6月起,工友們的工資卡里或將多一筆錢。為此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坐辦公室”有沒有高溫補貼費簡介,歡迎參閱。
除了露天工作外,企業對坐辦公室或室內作業的職工,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溫費,當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有人說,企業如果安裝了空調,就不需支付高溫津貼了。在一般情況下可能是這樣,但如確有證據表明工作場所盡管安裝了空調,但是仍未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業仍需支付高溫津貼。
根據生活常識和經驗法則可知,如果工作場所未安裝空調,結合上海的氣候特點,很難在每年6月至9月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所以當雙方發生爭議,應由企業對于已經采取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進行舉證,否則企業將承擔不利后果。
反之,如果工作場所已安裝空調,一般來說可以將溫度控制在33℃以下。當雙方發生爭議后,在一般情況下,只要企業能夠舉證證明工作場所已安裝空調,如提供車間內部場景及室外照片,顯示車間內有空調出風口,室外有空調外機等,就應由勞動者就其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進行舉證,否則勞動者將承擔不利后果。
有的企業工作場所面積較大,只有少量空調設備,實際難以保證勞動者所在工作區域溫度降低到33℃以下,同時也未有支付高溫費,有的勞動者就到上級有關部門甚至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經有關部門查實確屬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的,勞動者也可要求企業支付高溫費。
另外,對于一些具有高溫性質的崗位,還有原勞動部曾經規定的高溫作業工種等特殊性質的崗位,按生活經驗判斷,即使安裝了空調,工作崗位的溫度也難以降低到33℃以下。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由企業對于已經采取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進行舉證,否則企業也將承擔不利后果。
1、北京
發放標準:室外高溫作業不低于180元/月;市內高溫作業不低于120元/月
發放時間:6至8月
2、河北
發放標準:室外露天作業2元/小時,室內高溫勞動者1.5元/小時
發放時間:實行差別時長
3、天津
發放標準: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發放時間:6至9月
4、上海
發放標準:3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5、浙江
發放標準:室外高溫作業300元/月;市內高溫作業2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6、山西
發放標準:24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7、陜西
發放標準:25元/天
發放時間:6至9月
8、遼寧
發放標準:200元/月
發放時間:7至9月
9、福建
發放標準:12元/天或者260元/月。
發放時間:5月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6至9月,按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
10、內蒙古
發放標準:180元/月
11、廣東
發放標準:150元/月
發放時間:6至10月
12、廣西
發放標準:100—2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10月
13、湖南
發放標準:最低150S/月
發放時間:7至9月
14、江西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不低于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不低于20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5、江蘇
發放標準:30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6、山東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200元/月,非高溫作業14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7、甘肅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8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18、湖北
發放標準:12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19、河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20、云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21、海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發放時間: 4—10月
22、吉林
發放標準:10元以上/天
23、四川
發放標準:10—18元/天
24、新疆
發放標準:10—20元/天
25、安徽
發放標準:不低于15元/天
26、寧夏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8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27、重慶
發放標準: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氣溫范圍)
28、貴州
發放標準:8元/天或168元/月
發放時間:按月發放為6—9月
1、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戶外施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