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會議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派主管負責人主持會議。
2、中心辦公室負責中心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1、中心級安全會議:中心或中心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專題會議,政府有關部門及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等。
2、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檢驗部安全專題會議,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3、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現場經驗交流會,事故現場分析會等。
1、中心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貫標學習,前期安全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上級安全工作傳達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部門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條例、中心、檢驗部、試驗部、計量部規章制度宣貫學習,中心安全工作傳達落實,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考核。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10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考勤,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5、中心應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中心安全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部門級的安全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可以和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中心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記錄下發,各部門要建立自己的會議記錄,各部門部長應認真記錄并交接班。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1目的
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傳達安全生產指令、解決存在的問題,以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使會議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公司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2各項安全會議
2.1公司安委會
2.1.1會議內容:討論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議定重大安全工作措施并對下半年的安全工作進行規劃。
2.1.2參加人員: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
2.1.3會議時間:1月、7月初
2.2公司安全例會
2.2.1公司安全例會每月初召開一次。
2.2.1.1例會內容:各單位匯報上月工作完成情況溝通情況、部署本月工作計劃,協調解決當前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傳達控股公司及市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并進行具體工作安排。
2.2.1.2參加人員: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安全保衛部成員及各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及職能部門負責人。
2.2.2各部門安全工作例會,每月一次,安排在公司例會之后,由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召集本公司各部門、單位、專(兼)職安全員參加。
2.2.2.1例會內容:總結上月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月工作,解決落實當前存在的問題,傳達公司有關文件。
2.3安全管理專職部門工作例會
2.3.1各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應每半月召開一次部工作會議。
2.3.2例會內容:及時總結上半月工作,確定下半月工作重點,具體解決實際問題。
3會議有關要求:
3.1各單位安全例會應明確固定開會日期,定期按時召開,特殊情況臨時變動會期,應報上級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參加各單位例會。
3.2各類會議應有專門記錄,安委會例會、安全工作例會、安全生產例會應單發或合并發會議紀要,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會議有關材料、記錄列入檔案管理保存。
3.3各種安全會議設會議簽到表,并且必須由參加會議人員本人簽到。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衛部部負責解釋、修訂。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保障政令暢通,使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進行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各部門、班組。
3.1本廠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科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討論安全標準化有關問題,并及時作出整改。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安全會議記錄》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各類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人事主管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
2、安全主管負責廠級安全教育的實施。
3、生產管理具體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
1、教育、培訓計劃
(1)人事主管根據各部門年初提出的培訓需求,編制形成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確保提供教育培訓所需的資源,其費用從安全投入中列支。
(2)安全培訓計劃有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
2、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
3、入廠一級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一級(公司、車間級)安全教育。
(2)新工人入廠持人事主管《安全教育通知單》,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廠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16小時,主要內容如下:
a)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內容;
c)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d)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負責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56小時,并將教育考核成績報安全主管,車間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
a)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工作環境、危險因素等)及規章制度;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e)安全注意事項及現場應急處理;
f)事故案例等。
g)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h)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i)崗位操作技能;
(4)新入廠職工經一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安全主管建立一級安全教育臺帳。
4、日常安全教育
(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要求有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等);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安全培訓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4)安全主管利用宣傳欄等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信息通報等活動。
5、安全培訓教育可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
6、保持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7、人事主管應定期對培訓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根據安全管理的要求及我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下屬各施工隊及施工班組。
2.安全工作例會周期
2.1 項目經理部每月召開一次。
2.2 施工隊每月召開一次。
3.安全工作例會參加人員
3.1 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主持,副經理、項目總工、工程部技術人員、專職安監員、施工隊長及隊安全員參加。
3.2 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由施工隊長主持,施工隊全體員工及施工班組班長、安全員參加。
3.3 安全工作例會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
4.安全工作例會內容
4.1 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學習上級安全指示,總結本月安全工作情況,計劃下月安全工作,根據工程進度學習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及施工安全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等等。
4.2 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學習上級安全指示,傳達項目經理部安全工作例會精神,總結本月安全工作情況,計劃下月安全工作,根據工程進度學習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及施工安全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等等。
5.安全工作例會記錄
5.1 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應由專責安監人員負責整理例會記錄,上級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時若無例會記錄,按沒有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處理。
5.2 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應由隊安全員負責整理例會記錄,進行安全檢查時若無例
會記錄,按沒有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處理。
附則:
1.本規定如與上級規定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規定由公司負責解釋。
對市場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控制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范圍內
(1)安保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
(2)各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
(3)總經理批準市場安全生產目標。
(1)制訂
安保部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結果、風險評價結果、標準系統評價結果及績效情況,為不斷改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在征求各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實施。
(2)實施
總經理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提供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
(3)目標分解實施
安保部將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以安全目標責任書形式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的落實。
(4)實施結果考核
安保部負責半年進行一次預考核,每年12月進行全年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做為安全獎懲依據。
(5)安全生產目標的評審及修訂
通過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的適宜性及內外部條件變化,對目標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協調領導機構,主要任務是組織公司內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制定和審查公司內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負責審定各種安全計劃,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負責事故報告的審查分析處理,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并指令有關部門限期解決。
2、安委會成員在領導各部門工作中要嚴肅認真,按規定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性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文明生產管理及對各類事故進行研究處理。
3、安委會要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納入公司生產經營財務計劃,保證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經費,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方面。
4、安委會的專職人員不定期組織召開各級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的安全檢查要公布紀要,每月事故鑒定要發通報。
5、安委會隨時對廠內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6、負責審議各部門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對違反者及時進行糾正和批評教育,形成事故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進行處理。
7、監督檢查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部門或人員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8、對不重視安全工作,不認真執行安全規章的部門和有關人員負責批評教育,對于因此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并作出處理。
9、對于事故爭議負責做出裁定或報請上級部門裁定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遇有特殊情況或遇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應隨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分析、制定措施。
2、安全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1)宣傳、貫徹、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指示。
(2)總結交流行車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針對公司行車安全工作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與防范措施。
(3)布置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例會建立會議記錄。
4、采取不同形式,組織駕駛員“安全活動日”學習,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
5、“安全活動日”以車輛單位個人或安全組為單位,每周組織活動1次,時問不得少于2 小時。駕駛員參加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于2 次,并實行到會簽名制度,不準代簽名。因任務出車的駕駛員回轉后應及 時補課。無正常原因不參加安全學習,采取駕駛員替班輪換或強制停 班停駛的方法參加安全活動學習。
6、“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
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律、法規、文件、資料;學習有關業務知識,交流行車安全經驗;行車事故分析、尋找原因、吸取教訓,加強防范;針對行車安全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7、“安全活動日”建立活動記錄。
8、安全競賽活動應力求結合實際,講究實效,有始有終。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協調,收集匯總安全信息,安排檢查、整改安全隱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及安全生產信息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2.2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會議及安全例會。
2.3文件的傳達和掌握要求:
傳達及了解 全體員工
理解 廠級領導、各級管理人員等
掌握并熟練應用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職責權限
3.1安全處、分廠安全科為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
3.2公司總經理和廠長對本制度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需解決重大安全問題時可隨時召開。分廠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4.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委會主任負責召集,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分廠會議由分廠廠長主持,安全科做會議記錄。
4.3會議具體內容:
4.3.1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4.3.2 研究制訂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4.3.3 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3.4 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匯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4.3.5 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
4.3.6 安委會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4.3.7 安委會的常設機構是安委會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委會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4.4 安全例會制度
4.4.1 公司安全例會每月月初按時召開。分廠安全例會每月月末按時召開。
4.4.2 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總經理、生產部部長、副部長、生產部各處長、各分廠廠長、生產廠長、調度室主任、安全科長。
4.4.3 分廠會議參加人員:各車間主任、職能科室負責人、各車間安全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應事先請假,并委托其他負責人參加。
4.4.4 安全例會紀要由安全部門負責整理,并于安全例會次日下發。
4.5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包括:
4.5.1 公司例會由各分廠向參加會議人員通報上月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包括安全投入費用使用情況),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計劃。分廠例會由各單位向參加會議人員通報上月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包括安全投入費用使用情況),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計劃。
4.5.2 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
4.5.3 傳達近期收到的上級安全指示、文件、方針、政策或事故通報。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點,并提出工作要求。
5.考核
5.1 安全生產會議各單位提前兩天向安全部門上交單位安全總結,對總結內容質量較差單位罰款20-50元。
5.2 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一次罰款20元,無故曠會一次罰款50元。
5.3 對安全生產會議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有一項對責任單位罰款50--200元。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認真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總結經驗,找出規律,落實防范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生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事故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以便組織搶救和處理,而后逐級上報:對多人重傷、死亡和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領導,主管領導應親自參加調查、處理,并將事故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原因、職工等)于事故后24小時內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上級機關報告,如事態繼續擴大,則應每隔24小時報告一次。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填定"事故報告單"逐級上報,一般事故不超過2天,重大事故的不超過3天。
3、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要及時送到醫院檢查治療,經醫生診斷認為需要休息者,持有休息證明,才能填寫事故報告單。
4、由于生產過程中的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中毒,亦應填寫事故報告單。
5、填寫事故報告單必須嚴格認真,內容詳細,字跡清楚,項目填寫準確,防范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按規定時間上報,不得施延,弄虛作假或隱滿不報,否則視情節嚴肅處理。
6、對于防止重大事故和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班組,由部門提出申請,店領導批準,給予表彰和獎勵。
建立健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企業財產和職工在市場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市場持續、穩定、安全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全體員工。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安全生產應負責和應當改進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出明確規定的制度。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本市場各級責任制。
2.部門領導和管理人員要明確對市場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并用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
3.安全員負責在年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和績效測量。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1)安保部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由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
(2)市場領導層、各部門、安全員、崗位從業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實用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適時進行修訂;
要與市場各種管理制度協調一致;要符合市場部門、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可行,便于考核。
(4)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下列活動:
① 制定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確保目標實現所需資源;
② 在日常會議中與員工討論安全生產問題;
③ 至少每個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查;至少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回顧糾正行動;
④ 參加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⑤ 至少每年評審一次安全標準化系統;
⑥ 參與風險評價和參與標準化系統評價;
⑦ 參與安全生產檢查,認可安全生產表現;
⑧ 參與安全生產培訓;
⑨ 參與安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
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市場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特別是部門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定期評審與更新,保持適宜性:
(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
(2)與市場管理體制的協調性;
(3)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
市場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和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均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的培訓。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考核組由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的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考核期為一年。
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明確會議內容、實施和要求,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適用于公司所有從業人員和公司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會議。
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工作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工作會議,并負責貫徹落實會議的決定,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執行。
安全科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4.1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工作會議(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主要研究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處理等問題。
4.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或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及駕駛員、押運員參加,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主要分析上月安全生產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制定整改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4.3特殊情況下召集的緊急會議。
因發生自然災害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或預防發生相應的事件,為了保證公司正常工作而需要召開的專題緊急會議。
5.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①、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
②、總結年度、半年度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以及部署年度、半年度工作意見。
③、公司每年的安全生產目標改進。
④、安全生產崗位職責落實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員變更。
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改進。
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
⑦、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⑧、重要安全生產工作決策與部署等。
5.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①、公司每月的安全生產工作與目標的實施情況。
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度評價。
③、安全生產工作分析。
④、安全生產工作實施部署。
⑤、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⑥、通報安全檢查情況,分析總結系統上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⑦、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措施,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⑧、研究部署開展安全大檢查及有關安全宣傳活動等事宜。
5.3緊急會議:
緊急會議是指因發生自然災害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或預防發生相應的事件,為了保證企業正常工作而需要召開的專題會議。會議內容緊緊圍繞所發生的事故或即將發生而提出的預警傳達有關文件、布置并落實應急措施,保證組織、人員、資金、物質等到位,確保安全。
每次會議都必須做好會議記錄,并建立會議記錄臺賬。記錄內容包括會議召開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照片記錄、參會人員簽名、主持人、記錄人、會議主要內容等。
7.1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席的,應事先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請假,并委托相關人員參加。
7.2參加會議的人員會前要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到,不準代簽。各部門和員工要按會議要求認真實施,落實會議精神。
7.3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主動關閉移動通訊工具,保持會場紀律。
7.4會議形成的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執行。
本制度由xx物流有限公司制定,解釋權屬于xx物流有限公司,本制度與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時了解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指導和解決公司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總結經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等安全生產會議,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編制本制度依據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八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修訂)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公司月度安委會會議及年度安全生產總結會議。
第五條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月度安委會會議組織,跟蹤會議決議情況的落實與考核、會議紀要的整理、發放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本制度,并監督執行。
第六條各部門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會議紀要的整理、發放工作;參與制定或修訂本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按時參加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并及時傳達和貫徹落實會議精神。
第七條會議類型及會議時間
(一)月度安委會:每月度初,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會議聽取公司各組、處、工段對上月工作的總結匯報,總結公司上月整體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協調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討論,就事故性質、責任人、處理意見等進行認定;傳達集團、片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和任務;部署公司當月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各組、處、工區、工段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各組、處、工區、工段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會議,討論解決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形成下一步安全工作計劃或舉措,并按照要求形成相關記錄;及時傳達、落實公司、部門各項安全會議的精神指示及各項工作決議;
(三)年度安全生產總結會議:每年12月20日后,次年1月1日前,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會議聽取公司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的匯報。總結、分析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對全年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討論通過并部署公司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及具體的工作實施計劃;
(四)臨時會議:當公司局部或整體的安全生產情況出現波動或異常;發生較大的生產安全事故或管理出現較大的偏差時,由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通知和組織召開臨時的安全工作會議。
第八條參會人員
(一)月度安委會:公司安委會成員,安全管理人員(根據需要,可擴大參會人員);
(二)年度安全生產總結會議:公司安委會成員,安全管理人員,技術員班組長;
(三)臨時會議:根據會議通知確定參會人員。
第九條會議內容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宣貫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精神;總結分析當月或本周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形勢;聽取上屆會議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指導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下月或下周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方向及計劃;
(二)臨時會議:宣貫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精神;總結分析本階段安全工作完成情況;聽取上屆例會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解決會議中提出的安全問題或事項;通報安全事故及典型違章違紀事件,總結交流先進安全生產的工作經驗,布置安排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條會議組織及落實
(一)會議簽到:由會議組織單位按照《會議簽到表》(附表一,注:僅供參考,具體根據會議種類設置表樣)做好會議簽到及考勤工作,重要會議的簽到表要與會議材料一并留存歸檔;
(二)會議召開: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主持人做好會議節奏的控制,發言人要按時間要求完成工作匯報,會議需遵循擬定好的議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三)會議記錄:會議組織單位安排專人負責會議記錄,重要會議要做好講話的錄音和整理工作;
(四)會議如有議定事項,要將會議決定及要求形成會議紀要,突出各單位工作通報要點和需要協調事項,明確完成狀態、時間、責任人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紀要的發文工作;
(五)會議跟蹤:會議決定事項需要落實的,由會議組織單位在會議紀要中以“決議事項”形式列出,各單位按要求和時限認真落實;
(六)會議督辦:由會議組織單位及時催辦需落實的事項,在下次會議中通報落實情況,如未完成,按要求對未完成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反饋到人事行政組。
第十一條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應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缺席,如不能參會,須向會議組織單位請假,或派相應代表參加;
(二)參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按前排全滿的原則坐下;
(三)會議期間,不喧嘩、交頭接耳,不接打手機,將手機置于靜音或振動狀態;
(四)考核規定依據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部門按照《關于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具體分工如下:
(一)街道文化站負責加強與各級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及時刊播我街道“三年活動”新聞、警示性公益廣告,大力宣傳我街道開展“三年活動”工作進展情況,努力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及負責各類學校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賓館(旅社)、飯店、歌廳、舞廳、卡拉OK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和文化保護單位場所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獅子山派出所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民爆器材經營、銷售、使用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負責檢查、指導、督促煙花爆竹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街道企業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企業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街道安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人員密集場所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街道規劃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市政道路、城市基礎設施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街道農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農機行業、河道采沙以及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和場所和所轄自來水廠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街道城管辦、市管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農貿市場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街道工會負責維護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檢查、指導、督促整改工作。
(九)河市工商所負責組織無需前置審批的無照經營企業的查處取締工作。
(十)街道國土所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區域和場所以及非法礦山的巡查、取締關閉工作。
1.目的
為了掌握不同時期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處理安全生產問題,研究決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管理制度;同時為了規范部門、班組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公司管理層日常、定期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2.2 部門、班組日常、定期安全活動管理
3.職責
3.1 安全生產責任部門負責定期召開公司管理層安全生產會議。
3.2 各部門責任者、班組長負責部門、班組安全活動的實施和管理。
3.3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者應積極參加部門、班組實施的安全活動。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4.1.1 會議要求
1)會議頻次:每月一次
2)會議主持:安檢辦主任
3)出席成員:總經理、各部門安全責任者
4.1.2 會議實施內容
① 通報、檢查上階段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 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對策制訂和處理決定;
③ 對日常員工提交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并確認實施結果;
④ 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
⑤ 對日常部門編制、修訂的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討論和審核;
⑥ 討論決定有關新建、改擴建項目安全生產設施方面的技術安全、經費投入事項;
⑦ 傳達貫徹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業貫徹
落實的措施。
4.2 部門、班組安全活動
部門、班組應按年度、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4.2.1 安全活動實施要求
1. 活動頻次
部門級活動:每月至少一次;班組級活動:每月至少二次。
2. 組織實施:部門責任者、班組長。
3. 出席成員:部門、班組全員,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者。
4. 活動形式: 采取會議活動形式及日常基本功訓練形式。
4.2.2 安全活動內容
4.2.2.1. 會議活動
1)部門級安全會議活動內容
① 檢查確認本部門上階段員工遵章守紀狀況;生產作業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狀況;
② 對發生的違紀、違章操作進行原因分析、對策制訂;
③ 研究制訂日常提交或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措施,確認整改落實情況;對部門不能解決
的,提交公司安全職能部門解決;
④ 評審部門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⑤ 編制、修訂、審核、學習本部門關聯安全操作規程;
⑥ 學習公司日常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下發的安全事故 通報等有關文件,并研究貫徹落實的措施。
2)班組級安全會議活動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此形式適用于制造部班組級安全會議;會議采取班組集中形式或日常交接班會議形式。
(1)集中形式會議活動內容:
① 檢查確認各班組近階段員工遵章守紀情況,對違章行為進行反省;
② 各班組陳述生產作業用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況,對異常向部門責任者回報;
③ 對近階段出現的安全生產事故、提交的事故隱患,制訂預防措施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④ 通報公司管理層安全會議布置的工作內容、決定事項等信息;
⑤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知識。
(2)日常交接班形式的會議活動內容
① 利用5~10分鐘時間,了解前一班生產工藝、設備運行安全狀況,掌握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和注意事項。
② 布置當天工作內容,通過ky(安全預知)活動,關注當班期間可能發生的各種安全隱患;
③ 做好班后5s工作,確認生產現場無安全隱患。
4.3 安全會議、活動準備
1)組織者應事先做好會議、活動資料的準備,對會上要討論解決的問題應事先給予明確。
2)事先做好參與人員的通知工作,明確會議、活動地點、時間、主要內容。
4.4 會后工作落實
1) 每次會議、活動由舉辦部門負責在『安全生產會議、活動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2) 對公司管理層討論決定的生產事故處理、安全設施經費投入、規章制度發布等重要安全
會議須在會后下發會議紀要。
3) 會議內容,員工須徹底領會,對會上討論決定的事項,部門和員工必須徹底執行,及時完成。
5.記錄表單:
5.1 『安全生產會議、活動記錄』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2.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3.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等。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1、目的
為加強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溝通和協調,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生產狀況,收集匯總安全信息,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會議和部門安全例會。
3 、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管理部負責召集,并做好會議記錄和會后待跟進事項。
3.2部門安全例會由部門經理主持,做好會議記錄。
3.3各部門安全例會由部門經理主持,自行組織召開,做好會議記錄。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要求
4.1.1領導小組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公司遇突發性事故或解決重大安全問題時及時召開會議。
4.1.2領導小組會議由安全管理部組織召集,確定會議議題,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一天通知。
4.1.3會議具體內容
4.1.3.1傳達上級關于安全工作重要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4.1.3.2審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生產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安全費用的投入等重大安全問題。
4.1.3.3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4.1.3.4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1.3.5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總結、檢查執行的情況。
4.1.3.6組織制定,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7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照崗位業績考核執行。
4.1.3.8領導小組會議可根據會議內容要求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4.1.3.9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是安全管理部,具體執行會議的決議。
4.2部門安全例會要求
4.2.1部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突發事件可隨時召開。
4.2.2部門安全生產例會的內容主要包括:
4.2.3.1通報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傳達近期收到的上級安全指示文件、方針、政策或事故通報。
4.2.3.2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車間和責任人。
5、參加會議要求:
5.1參加安全生產會議采用與會人員簽名制,不準遲到、早退、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為參加。無故不參加,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2會議期間,手機應關機或打到震動,不準在會議現場接聽手機。
5.3各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公司有關安全會議精神傳達到每位員工,會議傳達要有記錄和簽字。
5.4公司安全會議之后,安全管理部跟蹤檢查會議的落實情況和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聽取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部門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各部門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
(二)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三)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