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申請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或者提供保證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
第二、申請人申請出租汽車經營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三)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證明及擬投入車輛承諾書(見附件2),包括車輛數量、座位數、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公干。
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管理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用車工作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管理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用車工作申請單》乘車,司機按《用車工作申請單》的內容出車,任務完成后司機應及時將《用車工作申請單》交給管理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補辦《用車工作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并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4.2未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5.1管理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批準。
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辦公室主任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 、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并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維修服務部管理制度旨在規范維修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確保客戶滿意度,同時保障內部運營效率和員工權益。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維修服務流程
2.員工職責與權限
3.客戶服務標準
4.設備管理與維護
5.培訓與發展
6.質量控制與評估
7.問題解決與投訴處理
內容概述:
1.維修服務流程:詳細定義從接單、診斷、維修到交付的每個步驟,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2. 員工職責與權限: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內容,規定員工的職責范圍和決策權限。
3.客戶服務標準:設定客戶服務的響應時間、溝通規范和滿意度指標,以提升客戶體驗。
4.設備管理與維護:制定設備保養計劃,保證維修工具和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
5.培訓與發展:定期進行技能培訓和團隊建設活動,提高員工專業技能和團隊協作能力。
6.質量控制與評估:設立質量檢查點,通過定期評估和反饋改進服務質量。
7.問題解決與投訴處理: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解決客戶問題,防止糾紛升級。
車輛維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車輛的安全運行,提高其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并延長使用壽命。制度覆蓋了車輛的日常保養、故障處理、駕駛員職責、維修流程、記錄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車輛保養計劃:制定定期保養計劃,包括機油更換、濾芯清潔、輪胎檢查等。
2. 駕駛員責任:規定駕駛員的職責,如遵守交通規則、進行日常檢查、報告車輛狀況等。
3. 故障應對:設定車輛故障的應急處理流程,確保安全及時地處理問題。
4. 維修審批:設立維修審批機制,控制維修成本,防止不必要的開支。
5. 記錄與報告:要求詳細記錄車輛使用、保養和維修情況,便于追蹤和分析。
6. 安全培訓: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和車輛維護的培訓。
切實做到公車公用、合理調度、節約開支、保障行駛安全,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在市局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市局各單位(除吉州、青原分局外,下同)駕駛員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各單位的公務車輛,負責車輛統一調度和車輛的保養、維護、維修和安全。吉州、青原分局、市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的車輛管理,由單位自行制定管理制度。
包括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的車輛。駕駛員集中在局小辦公樓一樓上班(執法監察支隊的司機在支隊辦公室上班)。
非指定的專職駕駛員或其他人不得駕駛車輛,如有發現其他人駕駛車輛,扣除專職駕駛員當月的補助,經教育不改的,更換專職駕駛員;如他人駕駛車輛出現安全事故,由當事人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負責,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并對專職駕駛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分。
局機關車隊車輛由車隊隊長統一管理和調度,駕駛員必須服從隊長的領導及車輛調度。
(一)保證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工作用車;原則上保證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和辦公室公務、接待用車。
(二)局機關車輛相對固定使用,包括局領導、辦公室、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用車。
(三)局領導外出用車,應先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車隊隊長外出時,直接到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處領取派車單。如有緊急公務不能及時取得派車單,在回局后應及時補領派車單,并由補辦人填寫說明。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需要用車,由單位負責人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沒有派車單的用車一律不準報銷汽油費和出差補助。局領導市區內用車不需派車單。
(四)各科(室)遇有特殊工作任務,確實需要用車的,必須事先書面報告,報局辦公室主任批準,如辦公室主任不在家時由辦公室副主任批準后,由車隊隊長安排用車,并出具派車單。科(室)用車原則上使用分管領導相對固定的車輛。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市內用車不需派車單,但必須報告車隊隊長,由隊長統籌安排。
(五)駕駛員的差旅費(包括用車局領導的差旅費),由駕駛員每月底持派車單和有關票據結算,由車隊隊長審核簽字,然后由會計審核報辦公室主任、局領導審批。
(一)車輛修理和購買車輛配件、車內裝飾首先由車隊隊長對車輛進行檢查,據實提出具體的修理或確需購置配件的意見,書面報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主任審批。并由車隊隊長會同局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和財會人員確定維修點和購買點。
(二)辦理車輛維修的程序為:駕駛員向車隊隊長提出維修申請并說明維修項目——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對申請修理車輛進行核查,對確需進行修理的由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駕駛員到維修點對維修項目進行核定,并預算修理費——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后維修項目通知駕駛員到指定的維修點修理——修理完后由駕駛員、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會計審核修理項目及修理費并簽字(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財務審計科組織有關人員到維修點進行結算,然后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或審批,支付修理費。
(三)購買車輛配件及車內裝飾品(包括車胎、座墊等)的程序為:駕駛員書面提出購買報告——車隊隊長審核提出意見——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的購置品種會同駕駛員到市局辦公室指定的購買點購買并簽好單(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財會人員到購置點結算——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照局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審批、報帳。
按照市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到指定保險公司辦理,險種按市采購辦規定由車隊隊長與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經財務審計科審核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
按照省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統一使用IC卡加油(出省或邊遠地區確需加油,由乘車領導簽署證明方可報帳),由車隊隊長與財會人員根據油料使用情況,安排費用輸卡,并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核報。每季度公布每輛車百公里耗油和耗油總量。
(一)駕駛員應保護車輛,局機關所有車輛一律停放在局機關院內,未經批準不得停放到其他地方。如私自將車輛停放在院外,發生車輛被盜、被損壞等事故,均由駕駛員負責。
(二)嚴禁公車私用,未按上述用車程序辦理用車手續,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修理費用由用車人和駕駛員負擔,并扣發駕駛員全年獎金。
(三)如特殊情況,確需因私用車的,由用車人支付燃油費和過路過橋費,司機不得報銷出差費等任何費用
1、集團綜合辦公室為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并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群眾沒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后發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志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放范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后,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為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注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現車輛有異常現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準,并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準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如發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xx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定全額賠償。
4、按規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一類車。檢查中發現因日常保養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準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一、目的:保證工作的有序性、準確性,提高工作時效,提升公司服務品質和公司整體形象。
(一)、業務接待與派工流程:(參照接車派工程序文件)
(二)、開始維修:
1、 做好承修車輛衛生保護,將椅座、方向盤、地毯等保護墊套安裝到位后方能開始維修操作。
2、 依據《派工單》所描述內容進行維修,如發現有新增項目要及時與客戶溝通后方可施工。(可通過前臺與客戶溝通)
(三)、倉庫:
(四)、完工:
1、 做好承修車輛內外及本工位的衛生,特別注意因維修過程中造成的衛生問題。
2、 主修人員依據派工單的維修項目和維修合格標準進行自檢。
3、 主修人員自檢后由班組長進行完工檢驗。(視情況而定)
4、 檢驗完畢在派工單和《接車單》隨車聯上簽名,及時將派工單送至倉庫并在倉庫的領料單描述出維修項目和工時費。(所承修車輛為最后一道工序的應將《接車單》隨車聯和《派工單》《材料結算單》和車鎖匙一起送到前臺
(五)、前臺:
1、 接車人員將《接車單》送至前臺后應及時的將客戶資料、維修項目和承修班組輸入到“一般維修”欄目內。
2、 整車完工后應馬上進行結算,打出電腦單盡量做到不讓客戶等待時間不超過3分種。
3、 結算完畢將客戶資料入檔。
運煤車輛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車輛準入標準:明確車輛的技術規格、安全性能及環保指標。
2. 車輛維護保養規定:規定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的流程與周期。
3. 運輸作業流程:包括裝載、運輸、卸貨及返回的詳細步驟。
4. 安全操作規程:強調駕駛員的行為規范和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5. 質量監控機制:設定煤質檢驗標準及運輸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措施。
6. 環保與清潔管理:規定車輛清洗、防塵措施及廢棄物處理辦法。
7. 違規處罰條款:設立對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和申訴程序。
內容概述:
1. 車輛管理:包括車輛的購置、登記、使用和報廢等環節。
2. 駕駛員管理:涉及駕駛員的資質審核、培訓、考核和行為規范。
3. 貨物管理:關注煤炭的裝載安全、運輸保護及卸貨處理。
4. 環境管理:確保運輸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5. 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確保人員和貨物的安全。
6. 監控與審計:通過記錄和數據分析,評估制度執行情況,持續改進。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凡西安市范圍內用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進行用車登記(見附件)后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見附件),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由綜合管理部派車。
(二)綜合管理部要嚴格把關,依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合理調配接待用車和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因公外出人員需用車的,必須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提前一天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若長途(單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調度。
(四)車輛日常應停放在指定車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車。否則按違紀處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五)休假期間,公司所有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車輛鑰匙與隨車證件在公司綜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況用車,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車。
(六)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原則上由借車方承擔。
(七)公司班車
公司在韋曲至公司廠區之間設置上下班班車,沿途設定乘車站點,需乘車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地點侯車,過時不候。
發車及候車站點的增減、行駛路線的確定及變更由綜合管理部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一)公司車輛實行專職駕駛員負責制,確需他人駕駛或互換車輛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并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方可互換。
(二)駕駛員行車時,需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證件。
(三)未經指派不得私自駕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含其他有駕駛證的人)。
(四)駕駛證不按規定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者禁止繼續駕駛車輛;禁止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五)禁止飲酒后駕駛車輛,禁止穿拖鞋駕駛車輛。
(六)車未停穩,禁止上下乘員;車門沒有關好,禁止行車,車輛起動前,要觀察車前、后、兩側,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七)駕駛員確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門窗,并將車中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隨身攜帶或放入行李箱并加鎖保存,確保安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的,駕駛員通常不可遠離車輛。
(八)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九)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英雄車、賭氣車、強超、硬會、超速行駛等一切交通違法行為。
(一)車檢
1.駕駛員應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日常自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綜合管理部每周需對公司所屬車輛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在檢查后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需要維修應及時報修,杜絕行車事故。
(二)維護
1.駕駛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以提高服務質量降低運行成本為目的,應隨時保持車容整潔,車內衛生、空氣清新。
2.因長途、雨、雪天氣行駛,通過泥濘道路車身泥污較重、遇最低氣溫在5°C以下及車身遇水結冰時可到洗車行洗車,通常情況下應自己清洗車輛。
3.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說明及養護規程,及時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申請保養。
4.綜合管理部審核《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的行駛里程、保養級別、保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保養或維修。
5.車輛出現故障,由駕駛員提出維修意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如在用車途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向綜合管理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維修地點,確需在當地維修的,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按程序呈報審批),綜合管理部審核維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車輛修好接車時,駕駛員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6.綜合管理部必須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做到記錄詳細真實,處置及時有效,及時安排車輛的維修保養。
(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論大小迅速逐級上報,嚴禁駕車逃逸。
(二)綜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根據事故級別、損失等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
(三)對事故駕駛員公司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給予相應處罰。
(四)事故處理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產生的原因、責任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體駕駛員得到教育,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一)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等小額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從行車備用金重墊付,公司據實報銷;車輛的維修、保養等數額較大的費用,按照公司借款審批程序事前辦理借款,事后報銷沖賬。
(二)所有違章費用及非公出車所發生的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由駕駛人員承擔。
(三)行車費用。
1.公司車輛燃油由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駕駛員每日檢查車輛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確保車輛燃料充足。特殊情況無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現金加油,同當月費用一并報銷。
2.綜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節假日順延)牽頭對公司所屬車輛運營費用進行統計匯總(見附件),為確保匯總計算的準確性,匯總時需確保郵箱為滿箱狀態,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車費用每月一次,該車的駕駛員為匯總的第一責任人,無固定駕駛人員的,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匯總人。
3.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審核過的匯總表和原始票據進行報銷。
4.原則上車輛費用每月報銷一次。單次費用數額較大的可以在財務辦理借款,同匯總報銷一起報銷沖賬。
5.車輛費用發票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銷,超過30日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導致未能及時報銷的,應寫書面的情況說明,經驗證人、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審核簽字,經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核準后方可進入報銷程序。
(四)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上報,由綜合管理部結合實際情況對故障進行分析認定,非因駕駛員責任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能夠確認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
(五)年審、保險費用。車輛年審、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費用在發生當月同其他行車費用一并報銷。
(一)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實行車輛日查、周檢,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養護,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確保車容整潔、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二)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酒后駕駛、爭道強行、超速超載,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凡違犯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經濟及相關責任,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四)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做到著裝整潔得體,儀容干凈衛生,言行文明周到,與相關領導或客戶同行時須保守機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有關商業或公司信息及內容。
(五)因公出車過程中所發生的油料、路橋、停車等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墊付,憑發票和派車單并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后予以報銷。
(六)綜合管理部應每月對公司車輛進行一次違章記錄查詢,凡有違章或處罰的,責成違章駕駛員自行處理和承擔,逾期造成重大影響的,視具體情節給予駕駛人員相應的處分。
(七)駕駛員酒后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辭退。
(八)無照駕駛、酒后駕駛、非公外出、私借車輛造成違犯交規、發生事故、車損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九)車輛外出發生事故且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經交管部門認定為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待事故處理完畢后予以辭退。
(十)駕駛員在修車、加油等票據報銷中弄虛作假、侵占公款公物的,除追繳非法所得外,將予以辭退。
(一)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二)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我們設立這個制度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市區建筑渣土的處置運輸管理,嚴防渣土亂倒和運輸過程中出現"滴漏撒"現象,保證城市的清潔衛生。依據相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規,結合我們的實際需求,制定了這項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等地區。其中,所謂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設工地產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來,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是主管建筑渣土處置運輸的部門,負責協調各部門一起加強管理。下屬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則具體負責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要處理運輸建筑渣土,必須先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接收地來運輸。禁止沒有申請批準就隨意處理運輸建筑渣土的行為。
3.市區建筑渣土的運輸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統一調配和運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區從事渣土運輸。
另外,市區所有建設工地的渣土都必須委托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進行運輸,并簽訂運輸合同,不允許私自雇傭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渣土運輸。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許可證,由建筑項目的總承包商協助業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市區房屋拆遷和道路建設也需要持有拆遷許可證和道路施工許可證才能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同樣重要的是,從事市區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按要求進行車體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顏色,發放統一標志后才能運輸渣土。
4.我們要強調的是,運輸渣土的車輛必須保持干凈出場,密封運輸。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應遵守渣土管理法規,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的調度和指揮,完成各種渣土運輸任務,不得私下承運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調配的渣土運輸業務。
對于違規行為,我們將給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沒有辦理渣土申報處置手續,擅自運輸渣土,將被勒令補辦手續,每立方米渣土罰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將被停工整頓;情節嚴重者,將被吊銷《施工許可證》。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咨詢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本規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與市政府以往規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將以本規定為準。
1、當發現有車輛需進入,駛近道口擋車器前時,應立即走近車輛,向司機立正行舉手禮。
2、當司機開啟車窗,遞上保管卡同時說:“先生(小姐),請收好保管卡!”
3、在發卡的同時,應迅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發卡完畢后,應迅速開啟道閘放行,并提示行駛路線。若后面有緊跟車輛排隊時,應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對不起,久等了”,進后放卡。
5、車輛安全進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閘,確保道閘不損壞車輛。
6、當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進入時,查證后放行,應作好《交接班記錄》,登記車牌號。
1、當有車輛駛出時,應立即上前立正并說:“先生(小姐)您好,請您交還保管卡”,并核對車牌號。
2、在收卡驗證和收費的同時,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準確填寫有關內容。
3、若后面有緊跟車輛,應立即示意其停下,放下道閘,按上述規定處理后放行,并說:“對不起,久等了。”
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車輛的停放秩序,保障員工的出行安全,優化停車資源的利用,提高停車場的管理效率。
內容概述:
1. 車輛登記與授權:所有內部員工的車輛需進行登記,并獲得停車許可。
2. 停車區域劃分:明確劃分員工車位、訪客車位及特殊車位(如殘疾人車位)。
3. 停車規則:規定車輛進出時間、停放位置、車輛方向等。
4. 管理職責:設定停車場管理人員的職責,包括車輛引導、監控、違規處理等。
5. 違規處罰:設立違規停車的罰款標準及處理流程。
6. 應急處理:制定停車場事故處理及緊急疏散預案。
7. 維護保養:規定停車場設施的定期檢查和保養措施。
營運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車輛運營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并保障企業的合規性。制度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購置與維護
2. 司機管理
3. 行車安全規定
4. 車輛調度與使用
5. 費用控制與報銷
6. 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
7. 法規遵從與合規性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維護:明確車輛購置標準,如車型、性能要求等;規定定期保養、維修流程,確保車輛良好運行狀態。
2. 司機管理:設立司機招聘標準,提供必要的培訓,如駕駛技能、安全知識等;制定工作時間、休息規定,確保司機健康與安全。
3. 行車安全規定:設定行車速度限制,規定疲勞駕駛禁令,強調安全駕駛行為,如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酒駕等。
4. 車輛調度與使用:建立車輛調度系統,優化車輛使用效率,避免空駛和資源浪費;制定車輛使用申請與審批流程。
5. 費用控制與報銷:設定燃油、維修、保險等費用的預算,規范報銷程序,防止財務風險。
6. 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制定應急預案,指導司機在事故中的應對措施;明確事故報告流程,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7. 法規遵從與合規性:確保車輛運營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如車輛年檢、保險購買等。
車輛現場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規范企業內部車輛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內容概述:
1. 車輛調度與使用規定:明確車輛的申請、審批、調度流程,以及特殊情況下車輛使用的優先級。
2. 駕駛員管理:包括駕駛員的資格審核、培訓、考核制度,以及日常行為規范。
3. 車輛保養與維修:規定定期保養的時間、內容和標準,以及突發故障的應急處理機制。
4. 安全管理:設定安全駕駛規則,包括速度限制、疲勞駕駛防范、緊急情況應對等。
5. 費用管理:明確車輛燃油、保險、維修等費用的承擔和報銷流程。
6. 車輛停放規定:規定車輛的停放位置、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項。
7. 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