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人們能夠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資源,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什么才算好的會議管理制度簡單版本?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會議管理制度簡單版本,供大家參考。
為加強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部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石紅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石紅高速第二項目部。
二、每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項目部安全生產負責人主持,項目部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施工隊負責人參加,時間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臨時變動,由項目部安保科負責提前通知,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三、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存在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整改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并對安全獎懲情況進行通報。
2、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最新的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上級部門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了解前段時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程序等工作。
5、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四、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做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各施工隊及上報總公司。安保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及其完成狀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布會。
(5)科技成果發布會。
(6)信息發布會。
(7)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分別報兩辦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周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并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于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加油站站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公司安全會議每月一次,由部長、安全員,站長負責召開,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事業部、加油站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緊急會議視情況由事業部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嘉實集團會議制度指黨委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經營工作會議、部室會議、員工全體會議等會議,為規范會議形式,提高會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黨委會議制度
第二條:黨委會議是集團公司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集團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三條:會議原則。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貫徹____,堅持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群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資料。黨委會議主要資料:貫徹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議定涉及集團全局發展的重大決策;落實黨的建設和干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____工作、職工隊伍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資料有:
1、貫徹學習中央、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執行意見,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
2、審議集團公司黨委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3、審議作出集團公司黨委的重要決議。
4、討論研究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改革、發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研究集團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在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團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調整。
7、討論、決定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干部的任免、獎懲和職責追究,研究決定集團公司所屬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推薦的干部人選。
8、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并構成對違紀干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團公司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團公司____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____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11、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會、共青團、統戰、____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13、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狀況。
14、研究需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會議準備
1、提交黨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務必做好充分準備。黨委成員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意見稿,提前一至兩天送集團公司辦公室。
2、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或人員列席黨委會議并作工作匯報。有關部門或人員需提前將匯報稿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閱,再列入黨委會議議程。
3、辦公室負責對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匯總,報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后,列入黨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盡量于會前印發給黨委成員審閱并準備意見。
4、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辦公室應提前落實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員等。
第六條:會議組織
1、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出席。
2、黨委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同志無特殊狀況不準請假,如黨委委員參加其他會議、活動如與黨委會議有沖突的,應服從黨委會議。
3、會議議題涉及部門負責人等需要列席會議的,由主持會議的負責同志確定,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等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后,即可退席。
4、黨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5、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資料,在必須時限內屬于保密范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6、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和職責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
7、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會議時間
1、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狀況隨時召開。
2、集團公司黨委每月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第三章: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等,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九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參加,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經營班子成員列席。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1-2次。董事長認為有必要、執行董事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能夠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二條:董事會應當對所審議事項構成會議決議,并由董事簽字。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一)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審議、批準集團公司;
(三)討論決定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投資方案;
(四)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
(五)審議、批準集團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六)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收益狀況;
(七)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八)審議集團公司控股、參股企業的增資擴股、股份轉讓、重大對外投資和減資等事項;
(九)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事項;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十一)其他需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監事會實際,本制度特作規定。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如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每年擬召開1-2次。監事會主席認為有必要時,能夠召開臨時監事會。
第十七條:召開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天前通知全體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資料等告知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構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條: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由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透過。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審議監事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草案;
3、審議監事會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資產營運等狀況檢查的報告;
4、檢查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并能夠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獎懲推薦;
5、其他需監事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黨委成員、經營班子成員,以及需要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部門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集團公司工作的思路、要點、措施、步驟;
3、討論集團公司重要的經營管理工作,財務預算執行狀況及需要討論的費用開支狀況;
4、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及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必要時,由辦公室及時起草會議紀要,由召集人審批后印發。
第六章:集團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由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參加會議。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每兩個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召開。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總結、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七章:經營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經營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集團公司各承資企業負責人、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開。
第三十條:經營工作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布置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各承資企業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匯報下季度工作計劃。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會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室應建立部室會議制度,部室會議指由各部室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員參加的部室學習或討論會,討論部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等。
第九章:全體員工會議制度
第三十三條: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全體員工參加。主要資料:傳達有關指標精神;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總結表彰、部署、通報工作;宣布有關公司管理工作、員工福利等綜合事宜。全體員工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針對具體議題,各類會議可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第三十五條: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可召開各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其中:
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初召開一次,投資發展部負責召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管領導及安全專管員參加;項目進度匯報會,原則每季一次,由投資發展部召集,所屬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相應部門須建立會議記錄,需構成專題會議紀要的,由舉辦會議部門擬稿,相關部門會簽,分管領導審閱,董事長簽發,辦公室存檔。
目的
為規范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范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著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并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并于次日呈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周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發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并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并于次日呈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三條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并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準后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并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布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發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并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并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并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發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衛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后均要進行衛生打掃,并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
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常設機構(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分析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聽取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廠級安委會在公司會議之后召開。
(二)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于同級安委會之后召開。
(三)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會)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參加的范圍
(一)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委員會會議由同級安委會成員和會議研究議題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參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分別由下一級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三)廠級安全例會由各作業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四)作業區安全例會由各班組長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安全員;
(五)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由班組全體成員參加,缺
第十三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對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考核。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對下屬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修改后下發執行。
第一條、例會制度:公司周例會采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周報于每周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周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例會召開的時間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周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匯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布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臺表演一個節目。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并,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盡可能縮短,盡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后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準。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于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準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干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并報辦公室存檔。
一、制訂的目的
為加強會議室的管理,對會議室的管理更加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會議室使用管理:
1、會議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廠辦協調負責,并實施監督。
2、為了避免會議發生沖突,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需提前1天與廠辦人員電話確認登記,以便統一安排。
3、未經允許,會議室不得挪借他用。
4、非參加會議及培訓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5、臨時召開的公司級緊急會議需要占用會議室時,由廠辦人員進行協調布置。如遇到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6、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人員等;
7、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設施要及時歸位。
8、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及時整理會議場地,關閉電器、電源設備等,如發現設備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上報廠辦,以便及時修理,保證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損壞辦公室用品(如:水壺、暖壺、杯子等)有使用單位進行賠償。
9、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保持室內清潔,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打掃,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嚴禁在會議室打牌、嬉戲打鬧、聚會、大聲喧嘩等。11、衛生間使用后立即沖洗。
12、室內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會議室內的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申請表,并要及時歸還原處。
13、會議結束后關閉電源、電器、門窗;保持會議室整潔干凈。
14、若出現物品損壞不賠償或故意損壞物品、未遵守會議室使用規定則廠辦對其追責。
20__年5月21日
機關會議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原則和要求
(一)范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盡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并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匯總和審核后,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一)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干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匯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1)QC成果發布會;
(2)科技成果發布會;
(3)信息發布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總經理辦公室每周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后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__年x月__日起實施。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并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后,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處以下獎勵: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布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并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并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第一章:總則
為改進作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股東大會:主要包括公司各大小股東,勞務出資股東,掛名股東,每半年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財務室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或由2/3以上股東要求下,可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①、提出年度目標,設想。
②評價工作,總結上半年。
③對下半年工作作安排。
④對完成全年任務的的討論。
2.董事會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會成員,一般每個星期的星期一召開,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財務室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每月的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財務人員要到場旁聽,并對上月公司財務工作作總結。會議內容:①對上個星期工作總結。
②對這個星期工作安排。
③對上個月工作總結。
④對下個月工作安排。
⑤財務總結工作,資金落實。
3.專業會議:系公司技術性的,生產上,安全上,產品質量上的環境保護上的臨時會議,由總工辦組織召開,化驗室,質檢室,生產部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系公司經營上的,對外關系上的臨時會議,由總經理和副經理組織召開,財務室銷售部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
會議內容:①分析工作情況,事故。②提出改進措施。③檢查事故隱患。④布置新任務。
4.部門及班級小會:由各部門責任人組織召開。
第二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職現場會,報告會,辦公室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受理安排,財務室協助搞好會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