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定了人們在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領域中的行為準則和權利義務。小編給大家分享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參考,方便大家參考員工考勤規章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__年2月起施行。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x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x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x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x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準。各單位于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并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__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一、工作日上下班實行簽到、簽退制度。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局辦公室由本人簽到、簽退,嚴禁由他人代簽。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字時,須經帶班領導批準,由值勤人員注明事由。
二、根據上級公布的作息時間,上午提前15分鐘到崗,在規定上班時間前將衛生責任區內衛生清掃完畢。在規定上班時間前5分鐘以后到崗的視為遲到,提前5分鐘離崗的視為早退。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規定程序履行請銷假手續。局長、黨組書記請假須報、縣政府領導批準;機關干部請假由局長批準;所有工作人員請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報請科室長或分管領導同意,請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領導同意。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時返回銷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離崗者,按曠工對待。病假、棚、產假、探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因病請假需提供醫院證明;經組織批準參加在職學習和各種專業考試的人員,請假參加面授及考試前的.脫產學習和參加考試,需經領導同意持學校和有關單位的通知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學習請假不扣發考勤獎,不影響年終考評。
四、實行出發報告制度。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辦公事,局領導外出要通知辦公室,隊室長外出要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其他人員外出要向隊室負責人打招呼。所有人員外出不履行報告制度按曠工對待。
五、嚴肅工作紀律。上班時間,嚴禁打撲克、下棋(類)、干私活、上網玩游戲、串崗等一切與工作無關事項。所有工作人員特別是中層以上干部的移動通訊工具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六、一律不準在各辦公區內吸煙;上班期間(中午)嚴禁酗酒誤事、鬧事,影響工作。
七、考核辦法。實行考勤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2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者扣除當月考勤獎,無故曠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計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未超過上述時間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當月匯總、公布,兌現獎懲,年終進行總評的辦法。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匯總,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權限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范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準;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匯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審核并加蓋辦公室章印后將其中一聯粘貼于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于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后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并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5.1病假;
4.5.1.1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4.5.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
4.5.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請假;
4.5.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5.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4.5.5.1符合____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4.5.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審核,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4.5.7.1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總經理批準。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9每月簽卡不得超過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內,三次以上者視為無效)休息屬于正常簽卡
10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12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后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范圍及方式: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在職及試用期員工,考勤方式為__。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能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__部是員工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假期設置、流程設置等運行維護;
(二)負責對員工考勤進行統計、查詢,按相關規定實施獎懲;
(三)不定期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員工按時出勤打卡、監督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時審批請假、出差、外勤申請。
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考勤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斗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并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癥)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并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后,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于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扣;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并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準。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致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